疫情疏困政策

疫情疏困政策,第1张

2022思明区出台应对疫情帮扶企业纾困减负政策

思明区关于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减轻负担措施的通知

一、降低经营场所租金。

承租人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全资及绝对控股国有企业所有的国有房屋和保障性配套商品房从事生产经营,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所在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全年累计免交3个月租金和6个月租金。

免租期从2022年3月1日开始。一般上半年完成三个月免租,被列为疫情高风险区后两个月内完成补充三个月免租(如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高风险区,通过当年退租或次年减免的方式全额免除六个月租金)。在间接租赁的情况下,转租人不享受此项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鼓励恢复生产。

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住宿餐饮、客运、电影放映企业按照2021年第四季度区级生产经营贡献的5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降低融资成本。

对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客运业、电影放映业2022年第三季度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30%的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四。刺激消费增长。

通过发放消费券、举办促进消费的活动,挖掘消费潜力,帮助零售、餐饮等行业复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支持旅游企业稳定生产。

对规模以上旅行社,根据2022年1-3月营业额排名,给予以下补助:排名第1-10位的旅行社,补助15万元,排名第11-20位的旅行社,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六。支持召开国内会议。

2022年5月至12月在思明区举办的国内会议,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和奖励思明区旅游休闲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20〕3号),国内会议奖励标准提高10%。(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七。加大贷款担保支持力度。

对2022年5月至12月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客运业、电影放映业新增银行融资需求,由区担保公司无偿提供一年期贷款担保,担保额度按《思明区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意见》(厦发〔2021〕41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担保公司)

八。发挥增信基金的作用。

推动厦门融资增信基金简化白名单企业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满足企业对增信的融资需求。企业请求加入增信基金白名单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九。开展减负专项行动。

对已与地区国有企业签订合作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适当延长合作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区内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清欠要求,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责任单位:地区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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