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

负片2022-08-13  37

巴中市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税务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五部门意见:通知》(川人社发〔202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共同做好落实工作。

一、调整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定回归政策。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企业和单位及时发放稳定岗位返还资金,大型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60%由中小企业返还。社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回报标准参照大型企业标准执行;以单位形式投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中小企业标准执行。参保机构不纳入稳岗回归实施范围。参照实施单位和上年度未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延续申报返还方式,即由企业(单位)网上申报,经参保地就业局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发放到账。对去年申请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可实行免申请直接返还的方式,即由参保地就业局通过系统后台比对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形成初步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到账户。企业名称或银行账户变更的,须上传市场监管部门的更名许可证或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劳务派遣企业在办理失业保险和稳定岗位返还时,必须按照《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失业保险和稳定岗位补贴申领使用的通知》(社发〔2019〕64号)的规定,提供上一年度稳定岗位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会计凭证等证明资料,以证明上一年度稳定岗位返还资金已足额拨付到用工单位。

二。调整规范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后(以证书上标注的核准日期为准)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类)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自2021年8月19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职工,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仍执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发〔2019〕19号)。

三。调整落实失业补贴政策。

2021年1月1日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救济金不超过6个月。失业救济金从申请当月起按528元/月/人发放。失业救济金只能申请一次,前几年已经享受过失业救济金的不能再次申请。

四。鼓励毕业生参军。

全市大学生士兵征集比例稳定在68%左右,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征集,支持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

9月15日起,我市将对各地稳岗回归和失业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周调度、月通报,并纳入稳定就业和就业保障考核。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发改委

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军分区动员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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