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育假期

云南生育假期,第1张

云南新增15天育儿假!全面实施生育登记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育政策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和做法,增加了鼓励生育和提供生育公共服务的内容。

调整内容:

在调整生育政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除了明确实施三孩政策外,还删除了与生育限制政策相关的处罚条款,删除了生育审批的相关规定,全面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在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方面,修订后的条例保留了2016年前形成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

对于子女不满3岁的父母,增加了每年10天累计育儿假的规定,对于有两个以上3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增加了5天育儿假。

修订后的《条例》还专门增加了鼓励生育、加强服务的规定,并授权制定政策。

明确各级政府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采取金融、保险、教育、医疗、养老、幼教、住房、就业等扶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性照料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公共场所和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护理和母乳喂养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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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96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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