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知的情况下,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合理的吗?该怎么办?

业主不知的情况下,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合理的吗?该怎么办?,第1张

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是一个奇怪又可笑的问题。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的对小区内物业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特定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企业。他怎么能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怎么能通过备案。通常,一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小区内业主向镇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派代表组织成立社区主大会筹备委员会;

3.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小区规约;

4.选举完成后,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并向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在社区公布选举结果和记录。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需要全体业主参与的重大活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整个过程中,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更与物业管理公司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无关。因此,提问者所说的物业公司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当然是非法无效的。

如果有提问者所说的物业公司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其作出的决定。业主可向当地镇或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撤销其错误决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错误决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喜欢关注它,喜欢它,转发它。我可以在我的个人主页上免费看到更多关于物业管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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