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什么不愿报工伤能报工伤,公司为什么不愿意申请工伤

单位为什么不愿报工伤能报工伤,公司为什么不愿意申请工伤,第1张

为什么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企业单位为什么不肯报工伤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国家建立工伤的意图。从《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可以知道,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工伤疾病的劳动者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不想帮员工请求工伤。

工伤保险费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不需要缴纳。员工发生工伤,单位要承担什么?

举个例子:

在A厂和B厂工作,月薪5000元左右。一天,A在工作时摔倒,导致手臂骨折。单位A送医院就医,第一时间向当地部门申报工伤。经过治疗,没有大碍。医生建议休息6个月,开始给病假。A的伤情稳定后,按劳动能力判定为9级。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其中1.5万元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如果A摔倒导致骨折,需要休息6个月。这6个月被称为休假支付期。休假期间,B厂每月需向A支付5000元工资。这5万元医药费中,有1.5万元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所以B厂仍需承担这部分医药费。a的伤情按工作能力判定为9级。A得到判决结论后,A可以向社保部门请求一次性伤残。甲与乙厂终止工作联系后,甲还可以向社保部门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向单位要求一次性伤残手术补助金。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单位在为职工提出工伤请求时,需要大致承担带薪罢工的工资、医保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以A为例。如果A在打工,那么B厂的成本大概是8.7万元。这是在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单位还是要承担这么大的金额。就企业而言,员工在企业工作,就要为企业发明效益,产生价值。但是,在休息期间,A不能为单位发明价值。而是单位每个月除了给A发工资还要承担一些其他费用,进而导致员工不愿意为员工申报工伤。

不愿报工伤的员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判决结论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建议。

作者受到工伤的,应当先请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地区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三十日内提出请求,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认定请求。认定工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等。

认定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一般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提出请求。要求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填写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用的诊断证明、按医疗机构病历相关规则复印或复制、核对报表等良好病历;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用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等。

根据判决结论,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建议。不同级别的残疾有不同的赔偿。首要赔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手术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带薪罢工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裁决生效,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规则的责任,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请求工伤认定所在单位没有签字盖章,无法认定劳动联系,无法请求工伤认定的,可以请求劳动裁定书先行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联系。通过劳动裁决承认存在劳动联系后,请求认定工伤。

确定工伤的4种情况

工伤又称工伤、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活动或者与工作活动有关的活动时,因不良因素和工作疾病而受到的伤害。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事故原因受到损害的;

(二)作业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作业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的。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方法。发生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职业病防治条例》的规定,被诊断或者判定为职业病。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请求。

3.单位不报工伤有什么后果?

如果受伤后单位未报告工伤,按照现行规则,第一种结果是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未报告工伤的,职工可以自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要求工伤认定。取得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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