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一篇题为《不能因为出轨就要求离婚》的文章引起热议。
为什么这篇文章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什么人们充满疑问?要解决大家的疑惑,我们先来学习一个法律概念,那就是什么是“起诉”。
起诉是指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理特定案件的行为。
民事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符合以上四条的,民事主体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权利。
夫妻关系出现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民政局协议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就去法院离婚,要求法院判决。
夫妻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民事诉讼及相应证据,由法院立案庭受理。只要满足起诉必备的四个条件,法院立案庭就应该立案受理。
立案庭负责根据起诉的四个条件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后,移交原审法院审理。法院怎么能说不能要求离婚呢?这显然剥夺了当事人的请求权。
争议的焦点在于“请求权”。
一般将请求权定义为“要求他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将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夫妻一方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这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至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法院根据证据判断后的决定。在法院尚未审理的情况下,如何判断一方出轨是否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更不能剥夺当事人的请求权和起诉权。
所以“不能因为出轨就要求离婚”这篇文章所体现的精神是错误的!
接下来,判断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准予离婚有两个条件。一是夫妻感情破裂,二是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再看看文章标题。不能因为出轨就要求离婚。一方出轨对于夫妻关系来说大概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夫妻感情破裂,一种是一方选择原谅。在法院还没有进行实质性审理的情况下,怎么能说不能要求离婚呢?这种说法明显违反了诉讼法的规定。
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是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恶习;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这一规定列举了五种情况来判断婚姻关系破裂。和别人同居在某种意义上是出轨。出轨包括和别人同居。是否与他人同居,是靠证据来判断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和别人出轨,为什么不能要求离婚?这也不符合法律逻辑。不能要求离婚和不能判决离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山东高院已删除此条,表示已意识到此问题。在此,想给山东高院一个理解,因为山东高院公布的时间还是在元旦假期,不容易利用加班时间给大家普及法律。只是不经过严格审核就发表,工作中难免会有失误。改了就是好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