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业技术人才落户最全指南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在南京市申请办理居住登记,迁入市区。
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南京指南:
结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此外,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须在评审时提交申报表或职称核准书。
确定结算点:
1.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居住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无合法稳定住所,其直系亲属在本市市区有家庭住所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其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进行户口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3.申请人所在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提交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
4.不符合上述落户条件的,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大厅、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市民中心、江宁公安分局市民中心登记户口。
家庭成员与他们一起移动:参见>: gt gt。
随迁家属还应提供以下材料:未婚子女及随迁配偶,应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