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里有法律援助

南京哪里有法律援助,第1张

南京如何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形式+材料)

一、申请表

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档),并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应当由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移送申请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填写;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代理权证明;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

(四)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应当加盖当地法律援助法规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或者单位的公章。没有相关规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贫困户救助证明、农村“五保”证明、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出资或者慈善资助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证明和证明材料,政府或者单位发放的靠养老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正在领取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凭证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书面凭证,载明收到申请材料的名称、数量和日期。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有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争议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申请。

五、限制人身自由的申请人

被羁押的被告人、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办理案件的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转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24小时内,将申请转送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在3日内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7416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4
下一篇 2022-08-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