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怎么办

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怎么办,第1张

成都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分为两类:

员工所在单位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首次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确诊后,为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安全生产,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工伤报告的首要职责。

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初诊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不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本人也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无法亲自办理工伤申请的,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此外,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专门群众组织,也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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