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高考改革方案教育部文件

安徽新高考改革方案教育部文件,第1张

安徽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日前,在报教育部备案后,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9月15日,今天下午4点,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徽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赵振华介绍了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看重点:

实施计划中确定的改革目标

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将启动。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校招生方式。

到2024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完善促进公平、选拔人才科学、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形成以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多元录取机制。

实施计划中提出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自2021年秋季高中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为依据,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拔考试(也称“等级考试”,以下统称“选拔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资格考试成绩是高中生毕业和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重要依据,选考是高校招生的依据之一。

首先,定义账户设置

资格考试涵盖除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外的所有科目。

选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

二是明确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以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为依据。

资格考试以必修课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和选择性必修课综合要求为准。

三、明确考试对象和时间

普通高中生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其他高中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

普通高中毕业生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加该科目的选考。

选考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高考的人员。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明确呈现结果的方式

资格审查结果呈现为“合格”和“不合格”。

省教育厅将另行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深化高考科目改革

首先,定义账户设置

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

统一高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不分文理,全国试卷都用。

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特殊兴趣,先选择物理、历史中的一门课程,再选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两门课程,实行“3+1+2”模式。

这也是本批和全国最后一批改革省份选择的模式。

二是明确等级构成和评分方法

高考总分750。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 ,原分数计入总分。

选考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物理科目算原分,其他科目算绩点。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当某科考生人数较低时,启动最低保底机制,根据保底人数分配等级,避免选科不均衡。

三、明确考试时间和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全国统一高考进行,统一高考后立即进行选考

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三。实施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首先,完善评价体系

过程性评价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促进高校人才选拔公平科学。

二是加强评价的运用

高中要以综合素质的真实记录为基础,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指导。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可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和电子平台使用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四。改革统一高考录取模式

一是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高中要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

建立选课指导系统。根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要求和学生兴趣,制定选课指导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第二,建立学科指导机制

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专业或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提出安徽招生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两年公布。本专业或本专业规定的科目不超过3门

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班)。

第三,完善自愿设定和备案方式

从2024年开始,根据物理科目和历史科目,单独划计划和线。

考生志愿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以平行志愿的方式投档。

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需求。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分分时分段进行。

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成绩,参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五、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离、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完善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的考试招生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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