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门诊慢病政策

太原门诊慢病政策,第1张

太原异地备案人员如何办理门诊慢性病报销?

异地备案人员如何办理门诊慢性病报销?

已在异地注册且门诊有慢性病的参保患者,携带以下报销材料到太原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政管理科31-34号窗口进行报销:

1.患者的社保卡或医疗手册复印件有照片页的复印件。

2.以患者姓名开立的账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太原各大银行都允许,晋城银行除外)

3.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发票要有明细,并加盖医院印章;如果发票上没有详细内容,应单独打印清楚详细内容,并加盖医院印章)。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大型门诊慢性病(恶性肿瘤、透析、抗排异药物)只能在一家异地定点医院治疗。每季度初报销上一季度门诊费用。也可以在每年1-3月报销上一年的费用。

2.可选择两家定点医院在异地固定门诊购买慢性病药品。每年1-3月报销上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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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86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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