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慢性疾病卡需要哪些手续

青头潜鸭2022-07-06  24

这也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问题。就在前几天,我刚去办了慢性病卡,也就是俗称的门诊专病。因为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如果长期住院费用过高,难以承受,部分患者不适合长期住院,所以方便群众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是最好的办法。现在,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经历过的处理过程:

一、哪些疾病是慢性的?如果是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或者是因为这些疾病住院基本好了,但是以后还需要长期治疗和用药,那么可以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或者慢性病门诊专病,主要针对患有慢性病的人。那么具体的门诊特殊疾病包括哪些疾病呢?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碍、癫痫引起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第二类: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位心脏病、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第三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类风湿性关节炎、结核病;第四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生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等。同一时间不超过五种门诊。

二、慢性病患者如何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有上述病史或病例的人员已住院治疗的,可持所住医院的病历、治疗资料,包括诊断证明、病历证明、相关检查或化验治疗等,等到参保地所在县级医疗保险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除了诊断证明和病历,还要提交两张自己的照片,填写《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然后选择定点医院作为门诊特殊疾病的定点医院。各地定点医院的选择标准不尽相同。比如重庆的规定,属于三级医院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二级及以下医院可以选择两家医院作为定点医院。以后持有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只能在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报销医疗费用。提交申请表。医保部门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可或不认可的通知。认可的,发给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如果不被认可,就要根据情况找出原因,以后可以重新申请。

三、特殊疾病门诊患者如何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对于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待遇,各地规定不统一。一般应按《参保地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这里只能介绍一下成都的治疗报销办法。根据《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个治疗周期内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疗范围的医疗费用,视同一次性住院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住院费用报销标准予以支付。起始标准如下: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分别为100元、200元、500元、100元,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疾病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疾病计为两个起付标准,第四类疾病计为一个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应当与其他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合并支付,合并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按治疗期结束时间计算。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当地医保部门规定的报销比例予以报销。

综上所述,对于患有慢性病且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持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单等,到参保地县级医疗保险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且只有在鉴定申请通过并发放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卡后,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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