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1张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流程

1。保险申请

需要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3月至5月集中参保期间,通过居(村)委会申请参保。居(村)委会收到城乡居民申请后,统一采集参保信息,到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s2/】错过集中入学期者,可于每月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入学登记手续。参加非集中参保期的人员(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费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后申请登记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注册登记

居(村)委会应当核实申请人的参保身份和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登记表》)统一到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付”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并于参保当月月底前到银行柜台办理,或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个人除了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参保人缴费用户号外,还可以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进行查询。

由居(村)委会缴纳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委托代扣。

4。付款

(1)如果采用“个人自付”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支付方式:

①个人委托银行账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在2021年6月4日至6月25日集中缴费期间,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中扣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新生儿和补充参保人员,税务机关将于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中扣除相应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健康账户缴费:已建立厦门“家庭医疗互助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在税务部门下达扣款前,已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户“厦门医疗保障”注册健康账户缴费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互助网”家庭成员健康账户中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的健康账户代扣信息后,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中扣款。如果健康账户扣款失败,税务部门会从城乡参保人的卡里扣钱。

健康账户缴费具体操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③银联在线支付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余额不足扣款失败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功能缴费;或者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所”,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缴费。

方式 : 登录厦税网,选择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在查询页面点击银联支付进行缴费。

方法 : 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税”,点击“工资发放”→“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缴费。

方法 : 进入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厦门税务所”,选择“自然人入口”登录,然后选择“社会保险费缴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缴纳”或“本人缴纳”。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于2021年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

5.暂停参保:对已在居(村)委会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1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的参保人员,税务机关将暂停其2021年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如果此类人员希望以其他身份参保,应携带相应资料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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