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介绍

广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介绍,第1张

2020广州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广东省《关于分阶段延长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新政策主要有四点变化:

(1)延长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以单位为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部分免缴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减半缴纳政策延长至2020年6月底。

(二)调整缓缴、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时限。增加“延期支付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取消“延期支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3)2020年允许参保人以个人身份自愿暂停。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2021年可以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按月缴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

(四)规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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