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公积金政策

广州最新公积金政策,第1张

官方解读广州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政策解读《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建〔2022〕45号)精神,制定本通知。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帮助企业脱困的力度,帮助存款人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存款人共同渡过难关。

二。问题答案

(1)什么单位可以申请缓缴?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后申请缓缴。

(2)申请缓缴的单位如何与员工协商?

答:按规定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书面决议。

(3)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案: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1份,官网公积金中心下载);

2.决议及缴存方案(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

3.公示材料(决议和付款计划都需要公示);

4.上一次汇款的社保险种及社保明细汇总(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在公积金系统登记的经办人为准)。

详见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四)单位什么时间段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根据自身困难,可以只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然后与职工协商是否需要缓缴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底(实缴月份除外),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具体缓缴期限由单位和职工依法协商确定。

(5)缓缴期满后,是否需要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答:是的。补缴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进行,待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在补缴方案中明确。缓缴期间,如有员工离职或退休,单位应为员工支付费用。

(六)缓缴期满后,单位仍有经营困难的,能否继续申请缓缴?

答:是的。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批准的缓缴期内,公司是否可以提前恢复缴存?

答:您可以随时恢复存款,而无需提交另一份申请。

(八)单位缓缴期间,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会受到影响吗?

答:没有。

(九)单位在哪里申请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已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申请,或预约到广铁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提交申请。具体网络信息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

(十)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延期付款审批结果?

答: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打印审批结果,也可自行到受理网点领取。

(11)单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能否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单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延期至2022年5月至12月并获得批准的,其缴存职工在上述延期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延期当月视为连续缴存;缴存职工在上述缓缴期届满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月份在申请贷款前补缴缓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后,可视为连续缴存。

(1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的单位,缓缴期满后未及时缴纳每月公积金,其缴存职工有贷款需求的,如何解决?

答:贷款前,职工可以通过个人子账户补足递延月份的公积金,补缴完毕后,视同连续缴存。

例:某单位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2022年5月至9月的公积金。缓缴期到期后,从10月份开始正常汇公积金,但从5月份到9月份一直没有还公积金。贷款前,职工可以通过个人子账户以“自愿月缴”的形式一次性缴纳5-9月份的公积金。缴费完成后,5月至9月的公积金视为连续缴存。

(十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是否登记逾期记录并提交征信部门?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某一个月或几个月内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在此期间的规定时间段内不作逾期处理或不处理征信异议投诉。申请通过后,不会逾期,不会作为逾期记录提交给征信部门,提交的记录会进行调整。申请期结束后,缴存人应当在下一还款日及时偿还当月和申请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如未能足额还款,则为逾期,提交征信部门。

(1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储户可以在哪个时间段申请不做逾期处理或处理征信异议申诉?递交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答:2022年5月至12月任何时间段,无逾期处理或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均可申请,提交申请时间不限。

例:2022年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储户A申请偿还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逾期。申请通过后,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逾期信息不予登记并提交至信贷管理部。2022年10月起,正常向信贷管理部门报送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的信贷数据,缴存人应及时偿还所有申请月份和10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

例:2023年2月,缴存人B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处理其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异议申诉。申请通过后,将对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逾期提交的信息进行调整。

(十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作逾期处理或处理征信异议申诉的储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异议处理申请书(逾期处理)(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3)其他证明材料:

(1)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住院的人员,提供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2)感染或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的隔离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③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供单位证明;④因疫情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人员,提供银行流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六)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不作逾期处理或处理征信异议投诉?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何渠道进行投诉:

1.携带本人身份证、《异议处理(逾期处理)申请表》(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及证明材料,到中心任一直属网点或贷款业务受理网点办理。

2.将身份证电子版、异议处理(逾期处理)申请表(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及证明材料寄至[email protected]

注:①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标题应命名为“借款人姓名+信用异议”。②如果邮件发送失败,可以通过上述第一种方式处理。

(十七)在本市租住公租房可提取金额是多少?

答: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每月实际支付的租金。

(十八)凭登记的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量是多少?

答:提取金额从租赁合同备案当月开始计算。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且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不计入提取金额。目前月提取金额上限为9619元,随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动态调整。

(十九)没有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的,可提取金额是多少?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2022年5月至12月,房租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900元。2022年5月、6月额度在公告前已按600元提取的,差额计入下次提取额度。

缴存人不需要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提供材料。如果去住房公积金中心银行网点办理归集业务,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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