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减免

海口社保减免,第1张

2020海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内容及办理流程

海南社保减免优惠内容及办理流程

“免除”:2020年2月至6月,免除中小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上述类型单位不含个人缴费。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同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单位缴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除后,用人单位应向税务部门缴纳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减少”:2020年2月至4月,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减半。2020年2月至6月,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半,即缴费费率由8.5%调整为4.25%。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同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减半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缴纳单位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延期”:2020年1月至海南省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社保缴纳等业务,可延期至全省疫情结束后3个月。在此期间办理相关业务,不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不收取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限相应放宽。未及时缴纳保险费的,允许其在海南省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延办社保业务可同时享受“免、减、减”政策。

办理流程: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建议网上办理),延期不需要审批。

“延期”: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同级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报省级社会(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缓缴期从我省疫情结束后的次月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办理流程:由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报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的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下调”: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s2/】办理流程:【/s2/】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降低后的费率直接核定社会保险缴费金额,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缴纳。

“保险”:是为了保证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各项社保待遇不受单位社保费“免、减、延、缓、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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