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工伤认定情形
一、审批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或者因工作原因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不赞成:
1.不符合条件,因工遭受事故者;
2.虽符合规定,但有醉酒、吸毒、自杀、自残、故意犯罪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