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历人才落户办理流程(附入口)
★手柄操作流程★
1。只有待结算的人具有接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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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注册申请开通单位权限,然后授予个人权限。拟落户人才登录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在职人才引进”板块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2。没有接收待安置人员的单位
点击这里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公服务-人才引进-先落户后就业。
直接登录青岛人才网注册账号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后,即可进入“先落户后就业”板块,选择填写应聘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以上两种情况,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报考的,应先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青岛人社与教育交流”模块,确认本人学历、学位等信息。【点击此处进入青岛人社教育交流】
3。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点击这里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公服务-人才引进-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
所属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申请开通业务权限。单位经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录入拟落户人员信息,自行审核。
★结算方式★
拟落户人员、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到公安部门落户或由其亲属投靠落户;青年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的,可直接与学校联系。其他人才通过以下方式选拔:
1.有接收单位的,选择依次落入单位集体户和区人才集体户,由单位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没有接收单位的,在青岛租房的,可以申请落入出租屋所在区的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不租房的,可自愿申请落入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