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遇到渣男

女儿遇到渣男,第1张

都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但有些人的未来和命运却因为婚姻而改变。王美华就属于这样的人。许多人只知道曾宝仪的父亲叫曾志伟,但很少有人知道她的母亲王美华。

王美华出生在台湾的一个贫困家庭,12岁时辍学去唱歌。14岁时,她成了歌舞团的台柱。她15岁赴港演出时,遇到了比她大一岁的曾志伟。

与王美华不同,曾志伟家境富裕,他的父亲曾启荣是香港宪兵司令,也是一个歌舞团的股东。在王晶导演的《金钱帝国》中,由陈奕迅扮演的陈习九就是根据他的原型创作的。

曾志伟对王美华一见钟情,从香港到台湾省,很快就追到了王美华。他们相爱三年后,王美华长大了。为了实现他父亲希望他在退休前结婚的愿望,曾志伟在王美华成年后结婚。

但是,那时候双方都还小,根本不懂婚姻的真谛。曾志伟玩得很开心。结婚前,她还对王美华说,“让我在外面玩三年,然后我会肩负起这个家的责任”。

就这样,在婚礼当天,曾志伟没有回家。她和朋友在外面玩了三天三夜才想起回家。

婚礼那天那么疯狂,婚后的生活更是无拘无束。曾志伟经常出去玩得很开心,每天晚上和朋友聚会,晚上在外面过夜,即使偶尔回来,他也只是回家换衣服。对他来说,家庭就像旅馆一样存在。

与王美华相比,嫁给曾志伟后,她放弃了事业,在家教育孩子,结婚第一年就怀孕了,并生下了女儿曾宝仪。

然而,当她在王美华分娩时,匆匆赶回家的曾志伟只是说:“有可能生孩子吗?”他的话无动于衷。

面对丈夫的不负责任,王美华不得不每天去以泪洗面。

一个人守空房子已经很委屈了。王美华每天都要面对强势的婆婆,经常带着昂贵的首饰和婆婆一起出门,回家后会还给她。

不仅如此,有一次王美华穿了一条牛仔裤,婆婆命令她回去换衣服。生活在婆婆的要求下,我像个傀儡媳妇。

终于,在结婚的第三年,王美华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向曾志伟提出离婚。离婚后,王美华因为没有经济来源,不得不放弃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带着500块钱只身赴港。

在香港的这些年里,王美华有了他的第二次婚姻。这个男孩是个局外人,他的身份还没有暴露。结婚12年后,王美华为生了一个女儿,但后来因为丈夫出轨,她再次离婚。

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后,王美华只想好好照顾女儿,所以她回到了台湾,并想与曾宝仪和曾咏仪和好。

然而,从小缺乏母亲的关爱,加上当时社会舆论对王美华的偏见,使得曾宝仪对王美华充满敌意。

面对女儿的疏远,王美华并没有着急接近她。相反,她住在曾的家里,不仅是为了父母的退休,也是为了大哥的葬礼,这让很感动,他们之间的关系逐渐打破了坚冰。

后来,曾志伟还和曾宝仪进行了一次长谈,讲述了当年发生的所有细节。曾宝仪进入娱乐圈后,逐渐理解了母亲的困境,选择了原谅。

2004年,三人还在节目上上演了世纪大和解。

之后,曾宝仪开始和妈妈一起做节目,两人还出了一本书《阿宝汤》,创下了当年台省连续15次的好记录。

事业逐渐恢复后,王美华认识了相差12岁的王建民。王建民是王美华在国外的“养子”,但他们彼此暗恋,想在一起。

虽然王建民和王美华的名气相差很大,但是王建民对王美华的友情是真的,只不过王建民被贴上了吃软饭和女人的标签,让他无法承受外界的压力,最后两人分手了。

分手后,王美华为王建民说了很多好话。只是王美华知道她和王建民之间没有未来。

事实上,在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之后,今天的王美华看不上风风雨雨和生死存亡。对她来说,我爱我自己。

所以姐妹们,记住,只有爱了自己,才能学会爱别人,才能被别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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