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为何要赐死风姿绰约的姐姐高阳公主

李治为何要赐死风姿绰约的姐姐高阳公主,第1张

李治与其姐姐高阳公主相比,名气要小得多,这其中的缘由与今天的网红明星差不多。女人,特别是大唐公主的风流韵事,最吸引人的眼球。在任何时期,女人们出轨,都是大逆不道的,都是被处死的理由。但高阳公主真正被处死的罪名还是谋逆篡权,尽管学者、史家提出了种种考证质疑,恐怕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高阳公主(―653年),唐太宗李世民爱女,母不详。

01

风姿绰约的高阳公主那些风流韵事。

高阳公主出生时间没有记载,《新唐书·公主转》的顺序,判定她是唐太宗李世民第十七女。这个有一些争议,而且《全唐书》玄宗卷里还有一份《封高阳公主制》,这个就更有疑问啦。唐玄宗李隆基垂拱元年(685年)出生,此时高阳公主已经作古三十多年啦。先天元年(712年)登基为帝,咋能去给他的老老姑奶奶高阳公主封号呢?

玄宗纠缠最多的是与太平公主那些事,与高阳公主没有任何毛线纠缠。史书记载很混乱,就不必详细解说,权且把高阳公主就认定是李治的姐姐吧。高阳公主是否风姿绰约并不清楚,但风流韵事却是真的。

高阳公主深得太宗李世民的钟爱,把她嫁给了唐朝名臣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大**脾气大,都可以理解,何况是李世民的公主,侍宠骄纵,也在情理之中。

但公主婚后,却与《大唐西域记》的执笔人辩机私通。这个《大唐西域记》就是《西游记》的史书版本,类似于《三国志》与《三国演义》。

唐玄奘西天取经,可是唐太宗亲自安排的大事,公主与主笔人辩机私通让太宗很尴尬。一个专门记述五根清净的高僧,不近女色,专心佛事的主笔人,却在暗度陈仓,这也的确很滑稽。

太宗知晓后大怒,腰斩辩机,杀死奴婢数十人。这事不能只怪辩机哦,可谁让你招惹的是人家公主呢?高阳公主免于一死,但还是非常怨恨,这恐怕不仅仅是太宗使她丢掉了面子,更在于失掉了心上人吧。

太宗驾崩,高阳公主没有哀容,也就是说并没有感到心痛。

这件风月案,放在任何时候都是死罪。一般情况下,通奸一事,女主是逃脱不了一死的,没有男主死了,女主还活着的道理。但既然唐太宗没有把高阳公主处死,太宗驾崩,李治继位,自然没有把其姐姐高阳公主再处置掉的理由。李治处死高阳公主,自然是另有玄机。

02

高阳公主参与谋逆被处死

相比较让后人津津乐道的风月案,高阳公主真正具有足够杀伤力的罪名是谋逆罪,在贞观、永徽两朝的史料中,却并没有大肆描写。但这两者之间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谓是“拔出萝卜带出泥”。

据《新唐书》和《资治通鉴》记载,高阳公主与房遗直争嗣,导致了公主与唐太宗关系疏远。这时候,好事的御史又发现公主与高僧辩机私情信物宝枕。太宗得知公主与和尚*乱,就下令腰斩辩机。

这个桥段史料记载的有鼻子有眼,似乎是板上钉钉。但研究者发现,宋太宗时期李昉撰写的《太平御览》没有提及此事,再对照《旧唐书》,也根本就没有提及这档子事。

唐朝时期,史书已经非常丰富,但一般都是后世对前朝撰写史书。这其中就有很大的猫腻,似乎有意在掩盖一些历史真相。

风月案,特别是帝王家的事,绝不会空穴来风。这么丢人的事,绝不会无中生有。不管史书如何记载,豹眼认为,这恐怕就是真的。因为史书不会无缘无故的栽赃、污化一个大唐的公主。

然而,这是丢人现眼的事,那为何还要大张旗鼓的描述呢?本该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才是。难不成唐宋时期的史学家,都像今天的狗仔队吗?专门搞这些花边新闻招人眼球?恐怕不是这样,豹眼认为,这是在掩盖更大的罪过。

《新唐书》与《全唐书》都有记载,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驾崩,其第九子、嫡三子李治继位登基,是为高宗。史书专门提到,高宗继位后,专程亲自拜访高阳公主府邸,意在怀柔。

之所以这么去做,高宗恐怕是清楚高阳公主是个狠角色,绝不是去安慰高阳公主因为失去辩机这个心上人而导致的那颗破碎的心,而是因为高阳是一个不安分的公主。

在史上,兄弟夺嗣争位闹得不可开交,但在唐朝,女人们都很生猛,不仅皇后、太后贪恋权力,像李治的皇后武则天、韦太后等,就是公主们都喜欢参与朝政,就像这个高阳公主及后来的太平公主等。武则天想做皇帝,难道高阳公主、太平公主就不想吗?

李治这个皇帝是在太子李承乾与李世民四子、嫡次子魏王李泰被废后,才得以上位。也就是李治的同母兄弟老大老二被废后,他这个老三才有了机会。

尽管高阳公主因为辩机一事失去了太宗李世民的宠爱,但公主的身份及房玄龄家族在朝中的势力,依然不可小嘘。李治身体不好,许多事依赖皇后武则天打理,但不可否认,李治也是个狠角色。

永徽四年(653年),高阳公主擅自谋求罢黜房遗直的爵位,就诬告房遗直对其无礼,长孙无忌被责令彻查此事,从而诱发了房遗爱还参与了荆王李元景的谋反案,房家遭受了灭顶之灾。

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名乔,字玄龄,以字行于世,唐初齐州人,房彦谦之子。

房玄龄是李世民的得力谋士之一,武德九年(626年),他参与了玄武门之变,帮助李世民诛杀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谋取了帝位。房玄龄与杜如晦、长孙无忌、尉迟敬德、侯君集五人,并功第一。可谓是太宗朝的元老,在朝中势力巨大,后被封梁国公,进位司空。

其长子房遗直,娶妻杜氏,嗣其父梁国公的爵位,李治永徽初年为礼部尚书、汴州刺史。次子房遗爱娶了太宗女高阳公主,拜为驸马都尉,官至太府卿、散骑常侍。

同一父母所生,主次有别,这个地位差距就大了去啦。贵为太宗公主的高阳,为人骄横,哪里受得了这个。于是,密谋废黜房遗直而夺其封爵。

高阳公主诬告房遗直对其无礼,高宗命长孙无忌彻查此事,结果“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出了房遗爱与高阳公主参与了荆王谋反的事。

关于这一点,《新唐书》与《资治通鉴》都有记载,却未必可信。因为高阳公主与房遗爱谋夺嗣位是在高宗时期的案件,唐太宗不可能因为这个事查出了高阳公主与辩机的风月之事。但这个谋嗣案的确是案中案,说起“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确如此。

作为公主不能成为梁国公夫人,心里憋屈,耍点手段,谋求一下嗣位还说得过去。高宗不会因为这个就对其姐姐痛下杀手,但惦记李治的皇帝位子,性质就不同啦。这还了得,岂不作死吗?最终,房遗爱伏诛,高阳公主赐自尽,诸子流放岭南。对于这个事,历来众说纷纭,结论各不相同。

不管咋说,高阳公主代表的是宗室势力,罢黜房遗直的爵位,改赐高阳公主的丈夫房遗爱,对于李治来说也不是难事,况且得到高阳公主的支持,对于李治维护自己的帝位有益无害。

之所以李治下令处死高阳公主,就像有人所说,这是宗室势力与长孙无忌等元老派较量失利的结果。房遗直是房玄龄的嫡长子,其继承的爵位代表了元老派的利益。房遗直遭到磨难,保不齐其他的元老派也恐怕不会幸免。长孙无忌借高阳公主一案,是为了维护元老派们的利益。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房玄龄家族被灭,起码也展示了元老派的势力。

另一种说法是宗室势力想推举新人取代李治,由此遭到政治清洗。这就是史书说得高阳公主与房遗爱跟荆王李元景勾结,密谋叛逆。荆王李元景、高阳公主夫妇、巴陵公主夫妇全部被赐死。但房玄龄家族几乎被清洗殆尽,这又与元老派斗争的目的相矛盾。

但李治联合元老派除掉想惦记他帝位的宗室势力,也是可能。房遗直受其弟牵连,虽然没有被处死,但贬为铜陵尉,在铜陵还留下了后代,好在房玄龄家族没有绝种。但也有人怀疑,房遗直能够保留下性命,与高阳公主案发有密切的关系。

之所以史料记载比较混杂,没有统一的说法,是因为政治谋逆案本身就是一个说不清的问题。无中可以生有,“莫须有”是惯常的手法。作为帝王,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宁可枉杀一千,不可错过一个。

作为高阳公主劣迹斑斑,其风流韵事,臭名昭著。加之谋夺嗣位,更是令人忌恨。房遗直借机告发,李治趁机除掉荆王等具备势力的藩王,也就在情理之中。

牵涉到政治谋逆之案,永远都是迷雾,没有人公开而且详细的记载作案的过程。证据是很难掌握的,主审官员也大多是凭推理判案。这也就是说法很多,不能定论的根本原因。

这么大的事,史书记载很好,《新唐书》也仅仅就提到了一句话:高阳公主让掖庭令陈玄运在禁宫之内,伺候她向鬼神祈福问祥,并且推演星宿的排位 。这种行巫蛊、窥天象的举动,在千百年来,都不啻于谋大逆的同义词。但在这里,并不能就此说明高阳公主祈求神灵旨意,是在谋求帝位还是谋求梁国公爵位之吉凶。

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高阳公主就是参与荆王的谋逆,那就不好对此大肆宣张。借高阳公主的风月案一事,做做文章,更何况这种事,朝野上下更感兴趣,即便是在开放的大唐,这种事也是令人不齿。转移一下注意力,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这就是史书中高阳公主风月案沸沸扬扬,而谋逆案却轻描淡写的根本原因吧。

但二者之间也不是没有关系,高阳公主是因为风月案失去了唐太宗的宠爱,又是因为以房遗直的无礼这种风流事引起的谋逆案。如果没有前期的风流事及后来的谋嗣一事,也不会导致参与荆王谋逆一案的事发。

总之,李治赐死高阳公主是真,不管是否真的参与了谋逆,都是政治斗争的结果。身在其中,就不能置身事外。就唐朝时期那些女人们的行径,这都不是事,大概率来看,高阳公主死得不冤。

贞观政要》

(1)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於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於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於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王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於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徵宅以赐之。

(2)太宗有一骏马,特爱之,恒于宫中养饲,无病而暴死。太宗怒养马宫人,将杀之。皇后谏曰:“昔齐景公以马死杀人,晏子请数其罪云:‘尔养马而死,尔罪一也。使公以马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尔罪二也。诸侯闻之,必轻吾国,尔罪三也。’公乃释罪。陛下尝读书见此事,岂忘之邪?”太宗意乃解。又谓房玄龄曰:“皇后庶事相启沃,极有利益尔。”

《资治通鉴》

长孙皇后性仁孝俭素,好读书,常与上从容商略古事,因而献替,裨益弘多。上或以非罪谴怒宫人,后亦阳怒,请自推鞫,因命囚系,俟上怒息,徐为申理,由是宫壶之中,刑无枉滥。豫章公主早丧其母,后收养之,慈爱逾于所生。妃嫔以下有疾,后亲抚视,辍己之药膳以资之,宫中无不爱戴。训诸子,常以谦俭为先,太子乳母遂安夫人尝白后,以东宫器用少,请奏益之。后不许,曰:“为太子,患在德不立,名不扬,何患无器用邪!”

上得疾,累年不愈,后侍奉,昼夜不离侧。常系毒药于衣带,曰:“若有不讳,义不独生!”后素有气疾,前年从上幸九成宫,柴绍等中夕告变,上擐甲出阁问状,后扶疾以从,左右止之,后曰:“上既震惊,吾何心自安!”由是疾遂甚。太子言于后曰:“医药备尽而疾不瘳,请奏赦罪人及度人入道,庶获冥福。”后曰:“死生有命,非智力所移。若为善有福,则吾不为恶;如其不然,妄求何益!赦者国之大事,不可数下。道、释异端之教,蠹国病民,皆上素所不为,奈何以吾一妇人使上为所不为乎?必行汝言,吾不如速死!”太子不敢奏,私以语房玄龄,玄龄白上,上哀之,欲为之赦,后固止之。

及疾笃,与上诀。时房玄龄以谴归第,后言于上曰:“玄龄事陛下久,小心慎密,奇谋秘计,未尝宣泄,苟无大故,愿勿弃之。妾之本宗,因缘葭莩,以致禄位,既非德举,易致颠危,欲使其子孙保全,慎勿处之权要,但以外戚奉朝请足矣。妾生无益于人,不可以死害人,愿勿以丘垄劳费天下,但因山为坟,器用瓦木而已。仍愿陛下亲君子,远小人,纳忠谏,屏谗慝,省作役,止游畋,妾虽没于九泉,诚无所恨!儿女辈不必令来,见其悲哀,徒乱人意。”因取衣中毒药以示上曰:“妾于陛下不豫之日,誓以死从乘舆,不能当吕后之地耳。”己卯,崩于立政殿。

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三十卷,又尝著论驳汉明德马后以不能抑退外亲,使当朝贵盛,徒戒其车如流水马如龙,是开其祸败之源而防其末流也。及崩,宫司并《女则》奏之,上览之悲恸,以示近臣曰:“皇后此书,足以垂范百世!朕非不知天命而为无益之悲,但入宫不复闻规谏之言,失一良佐,故不能忘怀耳!”乃召房玄龄,使复其位。

十一月,庚午,葬文德皇后于昭陵。将军段志玄、宇文士及分统士众出肃章门。帝夜使宫官至二人所,士及开营内之;志玄闭门不纳,曰:“军门不可夜开。”使者曰:“此有手敕。”志玄曰:“夜中不辨真伪。”竟留使者至明。帝闻而叹曰:“真将军也!”古

帝复为文刻之石,称“皇后节俭,遗言薄葬,以为‘盗贼之心,止求珍货,既无珍货,复何所求。’朕之本志,亦复如此。王者以天下为家,何必物在陵中,乃为己有。今因九嵕山为陵,凿石之工才百馀人,数十日而毕。不藏金玉,人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庶几奸盗息心,存没无累。当使百世子孙奉以为法。”

上念后不已,于苑中作层观以望昭陵,尝引魏征同登,使视之。征熟视之曰:“臣昏眊,不能见。”上指示之,征曰:“臣以为陛下望献陵若昭陵,则臣固见之矣。”上泣,为之毁观。

吕才一生著书很多,他出自儒家,而又不完全泥于儒家,其学术思想具有“以百姓心为心的”“异端”性质,“诸家共诃短之”(《新唐书》本传)。正因为如此,吕才的著述大都难容于世,大部散失,仅存的有:载于《旧唐书》本传中的《叙宅经》、《叙禄命》、《叙藏书》,以及《全唐书》辑录的《进大义婚书表》、《进白雪歌奏》、《议僧道不应拜俗状》、《因明注解之破译图序》(载于《大藏经》中)、《东皋子后序》等五篇著作。

《叙宅经》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後代圣人易之以宫室,盖取诸大壮。”逮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 至於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验於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唯按《堪舆经》云:“黄帝对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 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於後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成阝、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阝、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馀诸国,准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姓;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徵、羽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

《叙葬书》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後代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然《孝经》云: “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顾复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鬼神之宅。朝市变迁,岂得豫测於将来?泉石交侵,不可逆知於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後难,斯乃备於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 暨近代以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生人。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於昼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运於上,四时通於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於斯须也。至於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 《传》曰:“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此则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违之。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後期而不葬,讥之怠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其义一也。 《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於戊午襄事。”礼经善之。 《礼记》云:“卜葬先还日者,盖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也。今检葬书,以已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馀件。此则葬不择日,其义二也。 《礼记》又云:”周尚赤,大事用日出;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元注云:”大事者何?谓丧葬也。“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早晚。《春秋》又云: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於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日出而堋;不坏其室,即日中而堋。子产不欲坏室,欲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为诸侯之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是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唯论人事可否。《曾子》问云:”葬逢日蚀,舍於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也。“若依葬书,多用乾、艮二时,并是近夜半,此则交与礼违。 今检礼传,葬不择时,其义三也。 葬书云: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寿延促,亦由坟陇所招。今按《孝经》云:”立身行道,则扬名於後世,以显父母。“《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於无穷。苟德不建而人而无後,此则非论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後於鲁,不关葬得吉日;若敖绝祀於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 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 此则五姓之义,大无稽古,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 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後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则何因名位,无时暂安?故知官爵宏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义六也。 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问;或云同属忌於临圹,乃吉服而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於斯,其义七也。

《叙禄命》

谨桉《史记》:宋忠、贾谊诮司马季主云:”夫卜筮者,高谈禄命,以悦人心;矫言祸福,以尽人财。“又按王充论衡云:”见骨体而知命禄,睹命禄而知骨体。“此即命禄之书,行之久矣。多言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寻,本非实录。 但以积善馀庆,不假建禄之吉;积恶馀殃,岂由劫杀之灾?皇天无亲,常与善人;祸福之应,其犹响影。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绝;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学也禄在,岂待生当建学?文王忧勤损寿,不关月值空亡。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历阳成湖,非独河魁之上;蜀郡炎燎,岂由灾厄之下?今时亦有同建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夭寿更异。 桉《春秋》:鲁桓公六年七月,鲁庄公生。今检长历,庄公生当乙亥之岁,建申之月,以此推之,庄公乃当禄之空亡。依禄命书,法合贫贱,又犯句绞六害,背驿马生,身克驿马,驿马三刑,当此生者,并无官爵。火命,七月生,当病乡,为人弱,身合矬陋。今按《齐诗》讥庄公”猗嗟昌兮,颀而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唯有向命一条,法当长命。依检《春秋》,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此则禄命不验一也。 又按《史记》:秦庄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为此名政。“依检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 假乖禄,合奴婢尚少。始皇又当破驿马生,驿马三刑,身克驿马,法当望官不到。 金命,正月生,当绝下。为人无始有终,老而弥吉。今检《史记》,始皇乃是有始无终,老更弥凶。唯建命生,法合长寿,计其崩时,不过五十。禄命不验二也。 又检汉武故事,武帝以乙酉之岁七月七日平旦时生,亦当禄空亡下。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唯向驿马,尚隔四辰,依禄命法,少无官荣,老而方盛。今检《汉书》,武帝即位,年始十六。末年已後,户口减半,禄命不验三也。 又桉《後魏书》云:”孝文皇帝皇兴元年八月生。“今桉长历其年岁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皇帝背禄背命,并驿马三刑,身克驿马,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命当父死中生,法当生不见父。今检《魏书》,孝文皇帝身受其父显祖之禅。 《礼》云:”嗣子位定,在於初丧,逾年之後,方始正号。“是以天子无父,事三老也。孝文皇帝受禅,异於常礼,躬为天子,以事其亲。而禄命例云,不合识父,禄命不验四也。 又桉沈约《宋书》云:”宋高祖癸亥岁三月生。“依此而推,禄之与命,并当空亡。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又当子墓中生,唯宜嫡子。假有次子,法当早死。 今检《宋书》,高祖长子,先被纂杀,次子义隆,享国多年。高祖又当祖禄下生,法得嫡孙财禄。今检《宋书》,其孙刘劭、刘,并为纂逆,几失宗祧,禄命不验五也。

楼主,怎么办?嗯找不到。吕才写的只有这三篇了。

O(∩_∩)O

矜矜业业,读作:jīn jīnyè yè,是指小心谨慎的样子,形容做事谨慎、勤恳。

兢兢业业,读作:jīng jīng yè yè。形容做事小心谨慎,认真踏实。

不同之处:

1、矜矜业业,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2、作宾语、状语。

扩展资料:

1、“兢兢业业”出处:

《诗经·大雅·云汉》:“兢兢业业,如霆如雷。”

《书·皋陶谟》:“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无旷庶官。” 孔 传:“旷,空也。位非其人为空官。”

明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十回:“勾践泣谓群臣曰:‘孤承先人余绪,兢兢业业,不敢怠荒。今夫椒一败,遂至国亡家破,千里而作俘囚。此行有去日,无归日矣!’群臣莫不挥涕。”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四回:于是宁府中人才知凤姐厉害,自此俱兢兢业业,不敢偷安。

清·石玉昆《三侠五义》第五回:所有三班衙役早知消息,老爷暗自一路私访而来,就知这位老爷的利害,一个个兢兢业业,早已预备齐全。

《全唐书 卷九十二》:思我高祖、太宗创业之劳,宪宗、宣宗理平之道,何尝不兢兢业业,旰食宵衣。

2、“矜矜业业”出处:

《宋书·明帝纪》:“业业矜矜,若履冰谷,思与亿兆,同此维新。”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兢兢业业百度百科-矜矜业业

意思:皇上曾经询问所有大臣:“魏征和诸葛亮比,哪个更贤能?”

原文:

帝宴群臣,曰:“贞观以前,从我定天下,玄龄功也;贞观之后,纳忠谏,正朕违,征而已。”亲解佩刀,以赐二人。 帝尝问群臣:“征与诸葛亮轨贤?”岑文本曰:“亮才兼将相,非征可比。”帝曰:“征蹈履仁义,以弼朕躬,欲致之尧、舜,虽亮无以抗。”

译文:

有一天,太宗大宴群臣,太宗说:“贞观以前,跟随我平定天下,经历艰险草创国家,是房玄龄的功劳。贞观以后,献纳忠谏,匡正朕的过失,使国家长治久安,只有魏征而已。即使古代名臣,又用什么能超越他们!“亲自解下佩刀,赐给二人。皇帝曾经问群臣:“魏征和诸葛亮谁贤?”

岑文本说:“诸葛亮才兼将相,不是魏征所能比的。”皇帝说:“魏征施行仁义,来辅佐朕,想使朕成为尧,舜之君,即使诸葛亮也无法与之抗衡。”

扩展资料:

魏征的轶事典故:

唐代笔记《龙城录》里有一则关于魏徵与醋芹的文字,魏徵在朝堂上喜欢提意见,且常让皇帝下不了台。有一天,李世民笑着对大臣们说:“那个山羊鼻子整天板着脸,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动心的东西?”李世民身边的侍臣回答说,“魏徵喜欢吃醋芹”。

第二天,李世民赐宴,赏赐的食物中有三杯醋芹。魏徵见了,食指大动,饭还没吃完,装菜的餐具就见底了。李世民说,“你看你看,你说自己没什么爱好,我现在终于见识到了。”被揭短的魏徵回答李世民说:“皇帝喜欢无为(而不是奢靡无度),臣子自然不敢有什么偏好。

我就好这一口(醋芹)罢了。”李世民因此感叹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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