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关于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提示

高阳县关于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提示,第1张

高阳县关于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提示

高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主动报隔离费的自理小贴士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我县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狠抓重点人员排查,多渠道宣传防控政策,提高群众自主报告意识。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对未主动报告的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3月6日,通过公安大数据推送,发现太和景区1名居民、珍珠C区2名居民有中高风险、疫情相关区域居住史。金华街道和社区多次发出风险提示和风险排查通知后,三人一直未主动申报行程,给全县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风险和隐患。根据《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未主动报告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知》,3名人员未从风险区域主动报告,导致隔离控制延迟。因此,集中隔离控制期间发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支付者依法执行。

高阳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请随时关注国内疫情,及时通知国外亲友,回高阳时主动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到,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从风险地区来(回)且不主动报告的,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案,造成疫情扩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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