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税务政策

保险业税务政策,第1张

2022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明确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37号

现将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

(2)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二。境内单位和个人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此前已发生的未尽事宜,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税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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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94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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