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太急约相亲女子自驾游同住趁机强奸,想生米煮成熟饭被刑拘

男子性太急约相亲女子自驾游同住趁机强奸,想生米煮成熟饭被刑拘,第1张

男子性太急约相亲女子自驾游同住趁机强奸,想生米煮成熟饭刑拘

男子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没想到实施了强奸。

一个男人相亲认识了一个女人,想在短时间内和她发展进一步的关系。男方认为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其他的都好谈了,而且他认为这是他这些年总结出来的经验,女人肯定不会有错。

于是男方以见面出差为由,要求女方与他同住一室,并想尽一切办法让女方喝醉,与他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问男方为什么这么做,选择报警,但男方声称,“她是自愿的。一个孤寡的成年人会意识到以后会发生什么,这是常识。”

他想以女性自愿为由逃避法律责任。没想到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竟然留了一手。然后男人突然没有了爱,只能等待法律的严惩。

(案例来源:湖南衡阳衡南县法院)

病历:

在广东深圳打工的男子刘(化名)今年32岁。他在老家常德已经过了适婚年龄。在家人的催促下,他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在深圳工作的老乡张(化名)。

中秋节,两人想约个时间,回老家。在两家人的安排下,他们相亲成功,恋爱关系得到确认。刘和张约定春节回来,刘给了彩礼领了证,然后摆喜酒。这样,两个人的终身大事就解决了。这个计划好像没什么问题,两个人都觉得很有道理。

然而过了两天,刘以为自己和张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却连手都没碰一下。结果很尴尬。他想到自己在深圳单身的时候,曾经亲自找过一些交友平台。即使相亲不成功,只要彼此喜欢,男女双方发生性关系也是常事。他个人觉得性和爱可以是独立的,不是说性一定要在一起,思想比较前卫。所以他觉得和张确立了恋爱关系,约好了婚期,但连手都没碰。这真的没有意义,他对这个口头约定有点不安。

后来刘主动联系张某,想邀请张某过几天一起上路,回广东打工。张一开始没同意。虽然张已经30多岁了,但她仍然是一个传统的女孩。她认识刘的时间不长,所以她觉得她不习惯一起旅行。但刘坚持并声称,以后两人都要结婚同居,要她多找机会相处,多了解对方。

张某想了想,觉得刘某说的有道理,就同意去了,但明确表示不想在结婚前和刘某有亲密接触,刘某也同意了。

于是刘按原计划开车去衡阳找张玩。这时,刘开始了他的黑幕阴谋套路。订酒店房间时,张要求开两个房间,但刘说玩了一天,晚上住一个房间正好可以一起选白天拍的照片,还可以一起商量下一步的行程。可以订双标间,一个人睡一张床,可以节省一些费用,方便沟通。

张某认为反复坚持可能会让张某对自己接下来的行程感到羞愧,于是同意了。然后他们两个去了一家餐厅吃饭。席间,刘以各种理由让张某喝酒,张某不知如何是好。没多久他就醉了。随后刘将张某扶回宾馆,一进房间就将张某抱到床上,脱光其衣服,爬上去与她发生性关系。张一时糊涂,什么也没做。

当张半夜醒来时,她看到刘睡在另一张床上。她摸了摸自己的身体,惊呆了。她发现自己的下半身感受到一种被拉开的疼痛,内裤里有不知名的白色液体。她很生气。她过去把刘摇醒,问他为什么不遵守诺言,说不碰自己。他为什么在喝醉的时候和自己做爱?

刘慌了,说自己喝醉了,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他拒不承认和张发生了性关系,真的太过分了。张把射出的精液留在体内。他能否认发生过性关系吗?

张根本不相信他说的话。张道:“你也喝醉了,怎么回来?我下面的那些东西是怎么进来的?”一气之下,张某执意报警。

见张某要报警,刘着急了。他忙着向张道歉,说我们俩要结婚了。他一时醉了,但不是故意的,求张原谅。其间,他偷偷打开手机视频,拍下了张原谅自己的一幕。

他也把张看得太单纯了。张这时并没有原谅刘,而是继续问刘。当他被告知他们不能太亲密时,他同意在《远行》中住在同一个房间。刘为什么要食言,在喝醉的时候强奸自己?刘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傻子。

后来,张某报了警。警察一来,刘又开始装疯卖傻。他说自己喝醉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并再次否认与张某发生过性关系。

当张某向警方出示他留下的张某的生物信息,证实两人确实发生过性关系时,刘某否认自己实施了强奸,称张某是自愿的。她从一开始就自愿和自己一起旅行,和她同住一个房间,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也很配合。她没有强迫自己。这些行为完全被证明是自愿的,她强调自己背弃了和自己的恋爱关系,还这么大惊小怪。张的做法太过分了。

见刘如此厚颜无耻,张某当即出示了所有微信聊天记录,并将她被强奸后偷偷录下的对话给民警看。最终,刘没有办法否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于是,刘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强奸罪。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刑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构成强奸罪的要件只有两个。一是发生了实质性的性行为(具体来说就是男方生殖器插入女方生殖器)。第二,双方的性行为,女方不同意,是非自愿的。

强奸案是否自愿取证也是一个难题,特别是特殊场所的强奸案。不管女方愿不愿意,双方都各持己见。女人在没有明确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做决定真的不容易。

注意,刑法对违背妇女意志所使用的手段可以概括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权益不受不法分子侵害,法律对强奸罪的构成进行了全面规定。强奸妇女已经不仅仅强调男方是否使用了“暴力手段”,还关注了暴力手段之外的其他手段,在女性“没有反抗意识”和“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实施强奸。这种强奸

本案事实:本案中刘与张某发生性关系的事实非常清楚。不可否认从张某体内提取了生物信息,而强奸的关键点在于刘是否违背了张某的主观意志,其性行为是否得到张某的同意。

其实从张提供的证据就很容易判断。从上路旅行之日起,双方在微信上明确表示,双方可以一起旅行,但不能有任何亲密行为(包括性行为)。张某向刘某确认,结婚前不想和对方发生性关系。

然而,刘在喝醉的情况下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起初,他否认自己被强奸,声称在这个过程中他是清醒的,并且他愿意这样做。但随后他没想到的是,当他请求原谅时,对方用言语引出了刘在她喝醉的情况下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偷偷录音交给警方的事实。这完全证实了他当时发生了性关系,而张完全处于“没有反抗”[/]

如何衡量句子:

关于违背妇女意志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法定减轻情节的,可以酌情减轻相应的基准量刑。

需要强调的是,刘在明知张某报警的情况下,虽留在案发现场等待民事处理,但在警方取得生物证据前,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不认定为自首。

也就是说,刘因为作案后仍心存侥幸,错过了基准刑降低不到40%的机会。

最后,法院经过审理,根据刘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扯远了,心急真的吃不了热豆腐。而且,不是“豆腐”可以随便吃的。是一个有性自主权的活生生的女人。想吃在哪吃?

俗话说,君子有所为,小人无所不为!这么多年了,半年都不能熬夜?这个张真是不争气。

但是,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女性,我们真的不能低估男人欲望(尤其是性欲)的力量。有句话叫“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句话虽然有失偏颇,对男性有些不尊重,但从另一个角度可以说明,男性在控制性欲方面其实弱于女性,男性的性欲更倾向于最原始的无意识繁衍。它特别能控制男人的大脑,让他们失去理智。

所以,和男人出去的女人,不要因为感情不好而和对方同居,而要立场坚定,婉言谢绝。其实,如果对方真的在乎这种感觉,或者是一个讲道理的,有礼貌的,不要脸的人,他是不会因为你的拒绝而把你拒之门外的。

并不是说要一起旅行,一起吃住才能看清一个人。哪怕多吃几顿饭,只要用心观察,你的性格也是可以观察出来的。

而对于那种“我只和你睡一个房间,不会乱来的。”“我就是想蹭蹭,我就不进去了”等等。不如直接拒绝,但是一个心烦意乱,没有其他想法的男人,会直接光明正大的开两个房间。何必为“进不进去”而烦恼呢?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59204.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9-10
下一篇 2022-09-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