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

福州《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第1张

福州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定生产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定生产和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提高就业调整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方式,做好春节期间稳定生产就业工作。希望全区企业家行动起来,鼓励员工坚守岗位,坚守生产,避免春节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变化,企业难以招到工、雇到员工,难以回到岗位。

(一)发放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

通知明确,对于工信部、人社等部门认定的重点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不低于2021年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90%(含90%)。按照每人300元标准和春节当月(2022年2月)实际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人员。

(二)提高劳动调整补贴标准

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高就业调整补贴标准。各类就业调剂平台会为春节期间持续生产的重点企业介绍新员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补贴。提高新员工的奖励和薪酬标准。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和老员工在春节期间帮助重点企业引进、招聘新员工,新员工应聘的,参照上述奖励和补偿标准,对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给予奖励。

(3)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鼓励企业在“两节”期间组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至40学时,取得培训证书的,按照每小时25元、每人500元至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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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537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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