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意味着在国际上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设立。其宗旨是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其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重视,促进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选择这样一个日子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引起国际关注,推动消费者保护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芳·帕金所说:人员交流、产品交流、技术和交流活动等。要求我们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和行动。
她补充道: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都应该参与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全球斗争中来。当这种斗争每天都在持续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发出的声音,获得为未来任务努力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