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两兄弟因“开心果盗窃案”获无期出狱后申诉,辽宁高院已要求办案机关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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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两兄弟因“开心果盗窃案”获无期出狱后申诉,辽宁高院已要求办案机关重新调查

2020年9月,红星新闻报道《开心果盗窃奇案:辽宁两兄弟被判无期徒刑后仍在喊冤,真凶疑为狱中人》,引发关注。

日前,涉案当事人曹氏兄弟的申诉有了新进展。

红星新闻记者从曹氏兄弟处了解到,他们已于今年6月收到法官通知。他们的诉状经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查,并责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当初办理此案的沈阳铁路公安局重新调查当时发生的事情。近日,沈阳铁路公安局已完成调查,并将案卷移交辽宁省高院。

▲曹石哥在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门口。

对于上述情况,红星新闻记者从沈阳铁路公安处负责此案的警官处得到了证实。这位警官说,重新调查曹氏兄弟一案,是按照辽宁省高院的要求,按照指示办事。目前,案卷已移交辽宁省高院。

关于案件目前的进展,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辽宁省高院负责此案的法官,该法官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

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红星新闻记者查到了曹氏兄弟起诉状的案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

红星此前报道称,22年前的1999年,沈阳曹氏兄弟因盗窃338箱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判有罪,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曹氏兄弟在被抓并接受讯问后,多次供认所购买的商品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一个叫“小三子”的人手中购买的“顶级期货”。当时他们也是和“小三子”签约,而不是去偷。

▲被盗美国开心果和杏仁的外包装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以“三儿子”应该在场为由,将案件发回补充侦查,但警方一直找不到他。不久后,法院作出判决,没有找到“小三子”及其作案工具。此后,两兄弟虽提起上诉,但因春节临近错过上诉期,办案人员要求他们“过完年再提”。

戏剧性的是,在曹石的哥哥服刑期间,长兄曹庆三在狱中遇到了一个和他的“老三”一模一样的人,并从他带进监狱的照片背面找到了他写给“老三”支付尾款的姐姐家的地址。

▲“小三儿子”照片背面写的曹庆三大姐家的地址

随后,监狱就此事进行了专项调查。根据几份审讯笔录,这名囚犯名叫蔡,他带着一张照片,承认自己是“老三”,并承认私下分发仓库钥匙和偷开心果和杏仁。

▲曹庆三展示在狱中获得的“老三”照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报道,2001年,蔡因故意杀人罪(杀人未遂)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4年被减为无期徒刑后,他的刑期减少了4次。根据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22日的裁定,对罪犯蔡减刑八个月,刑期自裁定之日起计算至2021年6月12日。

自2000年曹氏兄弟入狱以来,他们从未停止过申诉,但他们在狱中的申诉却屡遭拒绝。服刑期间,曹氏兄弟先后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此后,他们被减刑,并于2017年前后出狱。曹实兄弟重获自由后,继续向沈阳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目前,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已责令最高法第二次巡视审查完毕后,对曹氏兄弟的申诉正式立案。

曹氏兄弟的代理律师和王说,根据判决书,蔡本应被释放出狱。他们希望司法机关再次对蔡进行审判,同时批准律师对关键物证上疑似蔡笔迹的笔迹鉴定申请。“如果字迹是蔡写的,可以证明蔡就是‘老三’。”

同时,和王表示,最高法院责成辽宁省高院立案复查,体现了司法机关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

“老母亲已经80多岁了,我们兄弟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我们的案子翻出来,真正证明(偷开心果)不是他儿子干的。”曹氏兄弟的弟弟曹伯三说。

红星新闻记者张彦良

编辑谭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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