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南京户籍的职工,离职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退出条件、材料和方法如下:
[处理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南京或户口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且住房公积金异地未缴存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处理要求]
外地户口簿(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异地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声明(声明由柜台窗口员工签字);银行存放的银行卡。
[处理方式]
如果可以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职工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由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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