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跨区结婚登记

广州跨区结婚登记,第1张

2022广州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须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跨省婚姻登记工作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跨省婚姻登记工作的工作安排》,广州于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开展婚姻登记为顺利办理婚姻登记,请婚姻登记当事人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广州市“跨省”婚姻登记试点工作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不包括内地居民补办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非)婚姻登记备案证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二。双方均为非广州市登记结婚当事人,其中一方持有广州市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可以在广州市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果居住证不是广州市相关部门发放的,建议咨询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三。在广州市“跨省”结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在广州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请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通知书》的相关内容提供详细的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4.现役军人未驻穗,另一方为非广州市户籍且持有广州市有效居住证的内地居民,选择在广州市登记结婚的,提交本人有效军官证、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和对方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

5.非广州市登记结婚当事人的双方,在居住证发放地区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六、广州市统一使用“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提供预约服务。据了解,婚姻登记系统“跨省服务”预约功能将于5月31日上线运行。需要办理婚姻登记“跨省服务”的,请密切关注系统发布的信息,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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