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社关于开展2022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与人才局、社区治理与社会事务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8号)要求,现就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资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点
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重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重点,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明显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选拔一批留学回国高层次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科学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试点范围和资助金额
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在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纳入今年试点范围的地区和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荐最多3名候选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给予一次性资助。申报地区或部门按不低于1: 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三。应用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
(四)2017年1月1日以后回国的;
(5)现已满期,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各区(市)县应当推荐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在审查材料时,需要参考申请人获得的其他资助。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请的时间和要求
(一)区(市)、县人社局接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区(市)县人社局审核。
(三)各区(市)县人社局推荐2-3人提出申请,并于2022年2月28日上午11:00[/S2/]前将申请函及申请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市人社局将根据情况向省专家服务中心推荐。
(四)申报材料为纸质形式,涉密材料应按保密要求申报。
五、相关要求
(1)请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各申请人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户名、账号、开户行账号)。
(二)各区(市)县人社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对申请人的条件和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人才招聘安全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兼职报酬限制等情况。并在申请信中明确注明。
联系人:丁纯,电话:61888115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2427室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