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招生办在哪里

闽侯县招生办在哪里,第1张

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报名办法

一、招生原则

坚持“按户籍划片”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或统筹派位就近入学。

二。深造政策

(1)片上学习。

1.学籍在甘蔗街公办小学、户籍在闽侯县“双证一致”(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实验中学、坛石山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附中)的电脑派位。每个学生都被中学录取了。招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人数的,按志愿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实验中学、炭石山中学优先招收甘蔗户籍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分配给在甘蔗就读的县外乡镇毕业生。潭石山、甘蔗街公立小学两所中学的毕业生被安排到附中就读。

2.原户籍在京西关口、京西村、港头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中铁城、香山天地、优步月山、湖滨世纪等社区落户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附中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

3.为深化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提高集团化办学水平,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竹岐高州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附中、竹岐中学升学。

4.尚洁实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原划片人尚洁实验学校在外留学的学生直接升入尚洁实验学校初中;如有剩余学位,分配给在尚洁镇公办小学就读、在闽侯县注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报民办初中的除外);其他小学毕业生在尚洁镇公办小学就读,户籍在闽侯县,考上闽侯六中。

5.七里学校七年级共六个班,招收尚干中心小学、向倩凤岗小学毕业生,以及定居尚干镇、向倩凤岗村、龙恒凤凰城、锦江之都的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

6.在白沙小学学区就读的毕业生和回白沙原就读地的小学毕业生升入白沙中学。

7.《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出台以来,已落户商品房、投亲靠友、租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将有序统筹安排入学。如果他们乡镇(街道)学位不够,统筹安排。

8.其他乡镇实行就近对口学习或统筹安排。

(2)回原籍深造。

1.闽侯户籍,但不在户籍所在乡镇学校的,可以在学校报名,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考上乡镇有学位结余的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继续深造。

2.闽侯户籍在县外就读的,申请回户籍所在地继续就读的,应当在2022年7月5日前到县教育局登记。带上户口本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经审查,按户籍就近入学。

3.其他县户籍在闽侯的,申请回户籍所在地继续深造的,学生档案由父母签字。办理程序:①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开具介绍信;(2)持毕业学校介绍信领取档案;③介绍信复印件由学校备案,原件由学校领取,报县教育局备案。

(C)照顾学生继续学习的政策

1.在闽侯毕业的外商子女、港澳台商子女、闽侯警备区干部子女申请在闽侯初中就读,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留学生的原则是统筹安排具有招收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就近注册学校。

2.具有闽侯学籍的省、市、县初级体校学生升入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郑民〔2016〕11号)及相关市县去库存政策文件,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并持有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在闽侯的,如果是在闽侯以外的学校就读,或者是民办小学,可以根据房屋购买地的乡镇中学的学位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按原户籍录取。

农民、农民工进城购房的具体认定条件如下:在城镇、乡村及以下购房或持有农民身份证明的,视为农民、农民工。“在城市购房”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写字楼、店面、二手房)。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在6月22日至6月30日(周末除外)在就读的小学学区报名,在外县市就读的需在上述时段到教育局第一教育处报名。

4.如果户口被征收,需要跨区上学;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户口未迁移的,经拆迁办审核盖章后,在原户口所在地录取,不属于调剂的。

(4)随迁子女上学。

已从闽侯公办小学毕业的子女,申请在闽侯初中就读的,由父母填写《初中一年级闽侯县子女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或父母双方辖区内的房产证。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本县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截至当年6月30日),作为电脑派位的优先条件之一。

1.学籍在甘蔗街公立小学的孩子被安排到附属中学就读。

2.随迁子女学籍在青口小学学区的,由青口学区统筹安排在青口镇三所中学就读。居住在向倩和上甘岭的育才小学的孩子可以安排到向倩中学、七里中学和虎峰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准许回原籍。

3.随学籍在尚洁小学学区内随迁子女,如闽侯六中有剩余学位,可申请电脑派位。未被保送或报考的,一部分安排在竹岐中学就读,其余保送宏伟中学。不服从调剂的,按原户籍录取。

4.随京西小学学区学籍随迁子女,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安排京西中学或官园中学。不服从调剂的,一律准许回原籍。

5.其他乡镇的孩子,由当地小学学区根据学位进行入学。

(5)民办初中招生

1.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填写《闽侯县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闽侯县民办初级中学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

(1)填写小学民办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所有报名学生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的一律录取;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优抚对象可按政策单独录取外,其余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摇号和分班由教育部门组织,公开、公平、公正。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可回原对口初中继续深造。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学学区(含直属学校)统筹安排升学。公办学校招生前应办理退学手续。

三。具体要求

(一)初始招生由小学学区(含直属学校)负责,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初始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2)小学在招生时应认真核对学生户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并妥善保管学生登记表等毕业档案。

附件:2022年闽侯县初级中学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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