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目标
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招生区域、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且符合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注册时间
1.在片生和政策护生报名时间:8月8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尚干中心小学1号报告室。(8月初,“尚干中心小学”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将发布“片上在线预报名公告”)
2.随迁子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13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尚干中心小学少先队室。
内生录取方法
1.尚干中心小学招生对象:后厝村、郭璞村、普利村、东升村、后村、后富村、洋中村、后浦村、汀上村、吴门村、洪欣村、龙兴村户籍适龄儿童。
2.向倩镇中院、门口、肖家道的适龄儿童视为内生。
3.提供报名材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六年一户”知情同意书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外地市县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采取电脑派位招生。
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持户口簿和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随迁子女父母如2022年2月28日及以前的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辖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证,随迁子女也可申请就读公办小学。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在2022年3月1日(含3月1日)后将居住地变更为辖区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由所在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注册文件:
1.学位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A、首页公安印章的那一页;b、适龄儿童家长页面;c .适龄儿童本人页d .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一个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离婚父母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户口本复印需要知道:A、C要上下版式打印在同一页上;爸爸和妈妈也要排版印刷在同一页上。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居住证等。(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a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b .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也可以使用最近一年(2022年2月28日前)的暂住登记证明原件。c .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六年一户”知情同意书
A4纸复印件示例(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家长写“原件复印件”并签字)
优先级分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就读公办小学条件的前提下,对该校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优先级别:(1)最高优先级别:①家长持有该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不动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②父母与祖父母共同拥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父母持有随迁子女50%以上(含)。
(2)第二优先:①2月28日前父母持有营业执照且在所居住区有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2)父母一方户口在申请入学的乡(镇),另一方父母居住证在同一地方;(3)随迁子女父母有其申请入学的户口所在地,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入学的。
(3)第三优先:随父母在本县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随迁子女(截止当年6月30日)。
报名工作安排
7月1日至7月13日(周末除外):外来务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学校办理学位。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7月14日至7月31日:学校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学位的子女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初级教育部门审批。
8月1日至8月3日:各报名点公布录取资格审查结果。
8月18日:公布辖区内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8月20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8月25日: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8月27日至8月30日:由学区统筹安排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和因符合条件而未能参加电脑派位的儿童在附近乡镇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不服从统筹安排,就去私立学校,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小学。
其他特殊群体的录取方式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郑民〔2016〕11号)及市县去库存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小学就读的 购房所在小学学区在没有大班额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招生区域安排子女就学,不能完全安排在城市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这类适龄儿童,派位不成功。
农民和农民工进城买房的具体认定条件如下:1。具有乡镇及以下户籍或持有农民身份证明的购房人,视同农民和农民工。2.“进城买房”仅限于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楼、店面、二手房的农民及农民工子女不在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郑敏〔2016〕11号)发布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应于7月1日至7月13日在所购房屋的小学学区登记,逾期不予办理。登记材料为: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证明材料。
(二)拆迁户子女入学措施
被征收房屋的适龄儿童可以根据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下列方式入学:
1.就地安置且居住地符合被征收前内生条件的,可入原居住地小学就读。
2.对异地安置且以安置地为日常居住地但未迁移户口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学校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尚未购房的,当地学区可统筹安排入学。购买货币安置补偿的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区小学入学。
户口未迁入的拆迁户子女应于7月1日至7月13日(周末除外)到尚干中心小学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地方驻军干部子女
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
报名材料应包括:①部队团级政治部来信(需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
根据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和《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精神,由辖区小学学区审核并安排照顾。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明和高层次人才选拔文件(以上有效证明或选拔人才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②人才和子女户口簿(子女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能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香港、澳门的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的子女
1.在我县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优秀归国人员子女属于国家、省、市优抚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照顾安排。
2.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台湾省、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可向学区提出申请,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有影片中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港澳台同胞适龄子女,可参加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港澳外籍子女入学所需材料:父母及子女护照;闽侯居住证;学生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监护人为非直系亲属的,还须有驻外使领馆证明或监护人公证;闽侯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六)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的准入措施
1.孤儿、烈士、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
2.边防海防部队的子女。
3.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公安英雄和公安民警的子女。
4.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工作,需要亲戚照顾的学生。
5.因工作调动,父母不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工作,需要与父母同住、同住的学生。
6.父母离异,父母一方无力履行监护人职责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真正需要亲人照顾的学生。
7.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申请优先安排。
4点至7点符合任一条件的适龄儿童,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由学区视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年一个学位”政策[S2/]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六年一个家庭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小学在“内生”政策的基础上,参照福州市婺城区小学实行“六年一个家庭学位”的办法(即“六年内一套房子提供一个家庭学位”)。对2021年11月30日后(不含2021年11月30日)已取得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家庭),自子女入学之日起锁定该房产学位六年。2021年11月30日后购买的房产,用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小学注册入学,或者用于他人落户子女(即有家庭的学生)在公办小学就读的,视为占用该房产内的学位。符合“就地”条件但不符合“六年一户”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入学。
咨询电话
在学区内设立招生热线(0591-2226399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人:林老师)重要提示:为了做好防疫工作,只需要家长一人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校园!
附:复印件要求(家长要写“原件系复印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
与他们一起行动的儿童:
儿童账户首页+儿童页复印件1份(同一张纸同一面复印)
父亲户口页+母亲户口页各一份(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
父亲身份证+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
父亲居住证+母亲居住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
(如无居住证,提供当地产权证及相关证明复印件;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出生证明和结婚证)
购买新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
儿童账户首页+儿童页复印件1份(同一张纸同一面复印)
父亲户口页+母亲户口页各一份(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
父亲身份证+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
销售合同的第一页、地址页和最后一页各一份。
采购发票的一份复印件
住房备案表一份。
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