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孤儿院领养地址

广西孤儿院领养地址,第1张

桂林民政局收养孤儿登记办理流程

桂林市民政局收养孤儿登记流程

(一)查询:登记员查询收养人收养的途径和基本情况,审查收养人、被收养人、收养人是否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条件并告知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受理:登记员受理并初步审查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

(三)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四)公告: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由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发布查找生父母的公告。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不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不计入报名期。

(五)登记: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出具收养登记证明,自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0322.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6
下一篇 2022-08-1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