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共计人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共计人,第1张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 共计70人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卫生民政局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卫生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70名(其中内部22名,外部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民政局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办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6.对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详见职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2021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人员,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对报考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三)相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届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工作或学习,档案仍保存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在国外同时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工作的,可列为2021年毕业生或社会。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验,服务期满并在2年内考核合格的,可在2021年注册为毕业生或社会工作者。

2.在mainland China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在mainland China取得学历认可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3.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参考目录为202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其中还包括了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高校开设、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注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8:00-11月7日12:00。不再接受逾期注册。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容易注册难。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户口登记和完善登记材料,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根据需要。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其设定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8:00-11月7日16:00。报考人员可以如果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考生不得变更报名信息或报其他职位。

4。资格预审申请人陈述和答辩时间为:考生领取资格预审成绩截止至2021年11月8日12: 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处理资格初审异议的时间为:收到考生陈述和答辩后,截止到11月8日16: 00。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减(取消)计划:各职位笔试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公布。

6。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通过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短信发送单位便于报名)。考生要注意短信,根据短信提示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如果您在打印方面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注册平台中的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

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相关考试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打印准考证将被视为确认。

7。候选人的相关要求

(1)必须认真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聘承诺书》和《防控须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真实准确,报名表填写的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如果还没有拿到国内大学的毕业证,登记表上填写的专业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谨慎理性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选择职位并提交确认后,应聘信息自动锁定,不可更改。本人需要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检查方法和实施措施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都是100%。总分的计算方法请参考职位信息表。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只有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和职位排名。笔试成绩60分。

(二)面试

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与开考比例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1)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后请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补充。联系不上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相关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等。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我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原件。归国留学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的证明。上述文件及相关材料应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复试不合格者,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相关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的指导下,按照批准的面试计划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将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岗位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为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对符合条件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表现进行考察。

六。宣传和就业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江北新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分及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学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相关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空缺,需要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申报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如发现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有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节和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七。招聘监督咨询电话

(一)电话号码:

南京江北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025-57792009

南京江北新区精神卫生中心:025-85237110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069020

南京江北新区葛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8363528

南京江北新区路畅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620732

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8172806

南京江北新区姜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652016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979007

南京江北新区丁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641403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浦口医院):025-56680881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卫生民政局025-88020942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025-88029228

本次招聘由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卫生和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卫生民政局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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