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域外来返沈人员主动报备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域外来返沈人员主动报备工作的通告,第1张

关于做好域外来(返)沈人员主动报备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出国(境)申人员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应对境外输入性疫情风险,实现对出国(境)申人员的源头管理和精准防控,坚决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现就出国(境)申人员主动报告工作做好如下公告:

1。即日起,海外(归国)沈人员请至少提前24小时,登录中国沈阳网防疫专栏,查询本公告,扫描“归国沈人员自行申报”二维码,到目的地上线。

二、全市各社区(村)在接到境外(归国)沈人员报告的信息后,要立即开展调查,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外地(归国)沈人员在宾馆、酒店等场所住宿,必须完成登记后方可入住。

四。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交通枢纽、商场、宾馆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场所和小区出入口张贴“来沈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提醒区外来(回)人员完成申报。

五、机场、车站等重点口岸在查验域外(回)申人员“辽士通”健康码、通讯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的同时,要在48小时内核实上报信息。

不及物动词凡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综合协调小组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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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59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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