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小学招生简章

慈溪市小学招生简章,第1张

慈溪市2022年小学招生通告

2022年慈溪市公办小学录取通知书

登记目标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市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儿童,须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学区内办理延期入学手续,并报市区教育辅导中心批准。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6周岁以下儿童入学。

招生原则

根据市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和学生分布情况,按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录取。

注册方法

(一)慈溪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应凭本人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学和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或浙江政务网浙江办APP【住宅用房、商品房专用,有完全产权】。

按照“居户一致”的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入学(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时间和父母房产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1.第一批: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房产证为准),均在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内;

2.第二批: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之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室内所在地申报,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及住房(以房产证为依据确定)在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内;

3.第三批: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相同,均在市区义务段学区内,无相应房产。

有房产但无相应户籍的适龄儿童不视为学区生,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以上三批适龄儿童,在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区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全部安排在学区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区招生计划时,按顺序分三批进行招生。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的户籍时间依次进行招生。部分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安排在市区其他学校就读。

为提前合理规划配置教育资源,公办义务学校适龄儿童取得房产证并迁入户口的截止日期为上一年12月31日;同时,虽然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的房产证为准),但同一房产有其他家庭子女在该校就读的,按三类录取。

明年,我们将继续实施注册学生预警机制。教育局将适时启动预警发布。

(二)优待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人才子女按慈教〔2021〕19号文件规定入学,具体申请见慈溪人才网)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国家、省、市教育优惠政策适当入学。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子女等。将按相关政策在学校入学。外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3)学龄残疾儿童上学。根据《宁波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4)随迁流动人口子女(户籍在慈溪市外)入学。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市区三个街道(虎山、古塘、白沙路)拥有房产或持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流动人口信息在市区三个街道登记且2022年完成量化积分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材料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或“浙办”APP参加。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城镇无房产且未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准入流程

(一)根据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市区公办小学入学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第一批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1.所有进入本阶段入学程序的适龄儿童,将继续按照“居住地与户口一致”的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批类别不录取民办学校;

(2)第二批录取的类别;

(3)被录取到第三批类别的。

2.市区教育辅导中心将统筹安排上述3批次未录取且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录取:

(1)上述3个批次类别未录取的适龄儿童;

(2)2021年12月31日后户籍迁入且父母房产证取得的适龄儿童;

(3)具有慈溪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残疾人且与委托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适龄儿童,需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读;

(4)城镇集体户(含拥有公寓酒店、商业用房等房产的集体户)的适龄子女;

(5)父母具有城镇户籍或父母在城镇工作的外地适龄儿童;

(6)具有慈溪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调查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管,需要在市区户籍亲属学区寄养的;

(7)父母离婚的适龄子女,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中关于子女的判决确定上学。房屋判给一方的,因特殊原因,子女随另一方在祖父母处居住的,要求在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8)符合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二孩、三孩,坚持就近入学划片的基本原则。网上注册后,其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向市区教育辅导中心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被安排与兄弟(姐妹)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二)优抚对象子女,按国家、省、宁波和慈溪市教育优惠政策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子女等。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入学。

(3)随迁流动人口子女按以下顺序入学,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1.他的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拥有市内三条街的房产;

2.父母一方(含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流动人口信息在市内三街道登记的,按量化积分入学。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应由市教育局安排的。

通过正常程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得无故放弃。确有特殊原因放弃入学资格回公办学校的,不视为学区生。他们的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必须向私立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在线注册说明

(一)报名时间:7月2日-7月5日(每天7: 30-22: 30)。

(二)报名方式:

1.电脑端报名网站:

模式:浙江政务服务网

定位“宁波市”,然后在首页的特色服务区找到“宁波市入学专区”,也可以通过搜索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入。

2.手机“浙江办”报名:

(1)在手机上下载“浙江办”APP并登录。通过搜索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网上办理”进入。

(2)通过“浙江办”APP扫描功能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快速进入报名页面。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选择“慈溪市”进入报名通道,根据身份类别进行信息登记和填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套房产信息,作为在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

2.可以选择报慈溪市区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第一班,不能两个都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慈溪市城区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量化积分入学,不能两个都报。如果选择民办小学,在慈溪民办小学一次最多填报2个志愿。

3.应确保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信息不实,将直接影响正常招生。报名截止后,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中更改志愿等信息。户籍、住房、居住证等基本信息核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材料、变更信息。无特殊原因,不报逾期。

4.报名期间,将在市区设立上门服务点,为居住在相应街道(镇)、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上门咨询、指导和帮助。服务时间为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 30-4: 30。疫情严重的,取消现场登记服务点的设置,家长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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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077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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