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重点场所营业和开放的通告(第25号)

关于有序恢复重点场所营业和开放的通告(第25号),第1张

来源:沈阳Daily-Shenyang.com

关于重点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

25号

沈阳市扎实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坚决阻断和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从8月7日开始,整个地区都是低风险区。根据新冠肺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重点场所将有序恢复营业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个责任”,有效组织生产和社会有序流动。

二是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前提下,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有序恢复以下场所的业务和活动。

(一)歌舞厅、麻将馆、足疗店、网吧等场所恢复营业;通风不良的逃生操场、地下或半地下运动健身场所恢复营业。

(二)景区、影剧院恢复正常营业。

(三)恢复社会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服务机构)的线下活动。

(四)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机构恢复正常管理和探视。

(5)所有宗教场所将再次对外开放。

(六)大型会议、演出、培训、推广、竞赛等活动举办后的审批手续。

三、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监管,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凡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不得恢复营业和开业。

四、各经营单位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恢复营业和对外开放前,要组织对场所的消毒和对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的预防接种;恢复营业开放后,要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各类疫苗必种”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

5.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新冠肺炎卫生编码、旅行编码、预防接种记录“三码”联检,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6.广大市民应加强健康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符合新冠肺炎预防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的市民,请主动到接种点接种。如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你应该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我市将适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9日

本文来自【沈阳日报-沈阳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国家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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