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1。在线处理
在青岛首次就业的人员,必须上传身份证或社保卡。
其中,港澳台人员须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必须上传永久居留证。
2。现场处理
①员工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其中,员工为港澳台人员,可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招聘人员为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②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③《青岛市“三合一”业务人员增减明细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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