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员工入职流程

青岛新员工入职流程,第1张

青岛市企业应该在员工入职多久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

根据《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条例》规定,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建立劳动关系。雇主应在雇用之日起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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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1。在线处理

首次在本市就业的人员,必须上传身份证或社保卡。

其中,港澳台人员须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必须上传永久居留证。

2。现场处理

①员工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其中,员工为港澳台人员,可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招聘人员为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②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③《青岛市“三合一”业务人员增减明细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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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32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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