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
2.预测名单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思想品德评价意见,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往届学生由住所地办公室填写思想品德评价意见,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3.新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育局学籍专用章。在区外学校就读的考生需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告。
4.往届学生需提供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表由社区、办事处、公安办证中心盖章,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