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是不要求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进行劳动改造。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缓刑犯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被缓期执行的罪犯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执行期间,死刑犯故意犯罪的,不一定执行死刑。只有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他才能被执行死刑。
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缓刑考验期限重新计算。
为什么要给一些死刑犯设置缓刑期?
从法律上讲,是判罪犯死刑,但不一定要立即执行。什么样的情况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这一制度没有法律渊源。它源于建国初期对反革命的镇压,适用于那些没有血债,没有对国家利益造成最严重损害的反革命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