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赋”是直陈其事,即叙述或描述一件事情的经过。“比”是打比方,用一个事物比喻另一个事物。“兴”是从一个事物联想到另外一件事物。 “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赋
“赋”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
“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兴
“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对于诗歌中渲染气氛、创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例卫风·氓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赋比兴”的观念在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不断积累,先由《周礼·春官·大师》总结:“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汉代《毛诗序》的作者,根据《周礼》的说法提出了“诗之六义”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味道。
赋比兴是诗经的主要三种表现手法是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
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熹《诗集传》
简言之:
赋:平铺直叙,铺陈、排比相当于现在的排比修辞方法即是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在篇幅较长的诗作中,铺陈与排比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用的
比:比方,比喻相当于现在的比喻修辞方法以彼物比此物,一般说,用来作比的喻体事物总比被比的本体事物更加生动具体、鲜明浅近而为人们所知,便于人们联想和想象
兴:托物起兴,先言他物,然后借以联想,引出诗人所要表达的事物、思想、感情相当于现在的象征修辞方法从特征上讲,有直接起兴、兴中含比两种情况;从使用上讲,有篇头起兴和兴起兴结两种形式兴就是以情寓于象中,此象乃是意象也,故兴有“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
赋比兴:赋,平铺直叙,铺陈,排比。相当于如今的排比修辞方法。比,类比,比喻。兴,托物起兴,先言他物,然后借以联想,引出诗人所要表达的事物,思想,感情。相当于如今的象征修辞方法。赋比兴是《诗经》的三种主要表现手法。是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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