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53年。清廷废除参政、咨议、副使、事务等官衔,专门设置副巡道负责省内几个州县的政务,副巡道负责省内的兴学、开荒等特殊事务。官称为道士,即道士和恭敬的观察者,是三等或四等的官员。清末在各省设置巡路、劝道。民国初年,一省一度分为数路,以道隐为长,道长即道台,为省领导与市领导之间的地方督抚。他们的军衔是“正四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巡抚级别。
但与今天的副都督不同,道台在清朝是官职。之所以说道台是官职,是因为道士的职位不是固定的。一部分道士会被任命为使者、按察使助理,另一部分会被任命负责专门事务,如粮食监管、海关、盐场盐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