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母系氏族有摩梭族,生活在云南省西北,四川、云南交界处风光秀丽的丽江市泸沽湖畔,人口约五万。在金沙江东部的云南省宁蒗县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县,人口约四万余人。宁蒗境内摩梭人口15000多人,主要聚居在泸沽湖畔的永宁坝子。
母系家庭中母亲主宰一切,女性在家庭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家庭里的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家庭中无男子娶妻,无女子出嫁,女子终生生活在母亲身边。男子夜晚去女阿夏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这叫摩梭人的“走婚”。
而女子在家,夜晚等男阿夏来走访,家庭成员都是母性血缘的亲人,没有父亲血缘的成员。财产按母性继承,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叔侄等关系。家庭里姊妹的孩子都是自己最亲的孩子,不分彼此。
扩展资料:
摩梭族名称:
1956年9月20日,宁蒗彝族自治县成立大会上郑重宣布全县有彝、摩梭等十二种民族。
1959年,中共宁蒗工委办公室编写的《宁蒗概况》中,多处提到“摩梭族”。但后来,国家有关部门将居住在云南宁蒗等地的摩梭归为纳西族,将居住在四川盐源、木里、盐边等地摩梭归为蒙古族。
多年来,广大摩梭干部群众强烈要求解决族称问题,宁蒗县党政机关和摩梭人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历史地、客观地一再进行反映、迫切要求尽快恢复摩梭族称。
在摩梭人的强烈要求和县委、政府以及其他各族群众的多次反映下,引起了上级的重视。但是由于其在语言,心理素质,地域和宗教信仰上都和当地蒙古族几乎雷同,没有得到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摩梭人
摩梭人属纳西族,主要居住在金沙江东部的云南省宁蒗县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县,人口约四万余人。宁蒗境内摩梭人口15000多人,主要聚居在泸沽湖畔的永宁坝子。摩梭人的语言、服饰、婚姻习俗跟金沙江西部的纳西族有差异。宁蒗县摩梭人的家庭组织在与其他民族杂居的翠玉、新营盘、大兴、红旗、红桥等地,以父系家庭为多,而泸沽湖畔的永宁聚居区,还保留着母系家庭对偶婚的残余,子女从母居,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男不娶,女不嫁,只缔结“阿夏”(情侣)关系。
摩梭习惯依山傍水而居,房屋全用木材垒盖而成,当地俗称“木楞房”。传统风味食品有猪膘肉、腌酸鱼、苏理玛酒等。摩梭人传统节日有春节、端午节、朝山节、祭祖节、祭牧神节、祭土地节等,其中以春节和朝山节最为隆重。每年农历7月25日,永宁的摩梭人要身着盛装步行或骑马,去朝拜泸沽湖畔的格姆女神山,这叫“转女山”。其间还要举行赛马、摔跤、对歌等活动,并在山上野餐,摩梭青年男妇趁机结交阿夏。
摩梭人的原始宗教称为“达巴教”,与丽江纳西族的东巴教有密切联系,不过达巴教的发展比东巴教缓慢,其形态亦比东巴教原始,基本上保持着原始部落宗教的特征。达巴教因巫师达巴而得名,它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经书,也无宗教组织和寺庙,只有几十部(回)口诵经,另有一种占卜经(俗称算日子书),是用32个不同形体的原始图画文字书写的。
摩梭人能歌善舞,较为流行的是“甲蹉舞”(俗称打跳),“甲”为美好之意,“蹉”便是跳舞的意思,意即为美好的时辰而舞蹈。摩梭人的民间音乐和舞蹈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摩梭人的音乐,除了丧葬词,一般来说,都是比较高亢豪放的,固定的音乐曲调有《阿哈巴拉》、《玛答打》、《打麦调》、《绩麻调》、《丧葬调》、《摇篮曲》、《赞美格姆女神歌》、《甲搓括》即《打跳曲》等,摩梭人吸收了藏、汉音乐,尤其是受藏传佛教音乐的影响,将本民族的一些音乐曲调有所改变,而有些古老的曲调现已失传。
摩梭人的乐器有笛子、葫芦笙、锁呐、鼓、钹、拨郎鼓、手摇铜铃、口弦等。在上述乐器中,较为普遍会使用的乐器,主要是笛子,男子都会吹,七八岁的牧童也会吹,笛子还是永宁赶马人旅途中消解孤独寂寞的不离伙伴。葫芦笙是打跳时少数人会使用的乐器。其它乐器主要有祭师达巴、喇嘛在举行祭祀仪式中使用的乐器。
摩梭舞蹈,多姿多彩,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摩梭舞蹈色彩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有句俗话说,是摩梭人就会跳七十二种舞,说明摩梭人的舞蹈种类是丰富的。
人类社会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泸沽湖畔仍保留着母权制家庭形式,被人们称之为“神秘的女儿国”,这是引起中外学者和游人最感神秘最感兴趣的摩梭文化现象之一。
母系家庭中母亲主宰一切,女性在家庭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家庭里的成员都是一个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家庭中无男子娶妻,无女子出嫁,女子终生生活在母亲身边。男子夜晚去女阿夏家,清早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这叫摩梭人的“走婚”。而女子在家,夜晚等男阿夏来走访,家庭成员都是母性血缘的亲人,没有父亲血缘的成员。财产按母性继承,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婆媳、妯娌、姑嫂、叔侄等关系。家庭里姐妹的孩子都是自己最亲的孩子,不分彼此母亲的姐妹也称作妈妈,对自己的生父则称为“舅舅”。
母系家庭的特点之二是“舅掌礼仪母掌财”,这是母系家庭权力分工的形式。家庭的喜庆祭典,较大的交换或买卖,除婚姻爱情以外的社会交往,都由舅舅或其他有本事的男性成员作主,家庭财产的保管使用、生产生活安排、一般家务及接待宾客则由母亲或家庭中聪明能干有威望的妇女作主。摩梭人有句格言:“天上飞的鹰最大,地上走的舅舅最大”。从格言可看出舅舅的社会地位。摩梭母系大家庭的男女成员是平等的,而且体现了家庭成员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使社会安定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促进这个家庭的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
母系大家庭的第三个特点是,摩梭人认为,由于家庭全部成员都是同一母系血缘。加之摩梭人显著的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流传弘扬,全部家庭成员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摩梭人地方的社会风尚未,从纵横关系来看,都讲文明礼貌,养成了摩梭人从小就温柔热情,举止端庄规矩,男子豪爽而重义,女子多情而内向,社会团结、和睦。
其第四个特点是:母系家庭一般不分家或很少分家,母系家庭一般来说人口较多,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人多了有利于家庭劳动的分工,可以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家庭容易富裕。在摩梭人的传统观念中,分家意味着对祖辈老人的不恭,意味着争财产,这是十分耻辱的事,会受到世人训斥。所以,即使是几十人的母系大家庭,也充满了欢乐祥和的气氛。孩子们有着欢乐的童年,得到众多母亲的爱,老人们安度晚年,无愧地享受天伦之乐。
进入21世纪的文明时代,无论外国和中国,不少家庭“舌战”不断,暴力不断,充满家庭“战争”,以至老幼受虐待,生活没有保障。然而,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却仍保留着古老的美好母系大家庭,这里仍然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更无情杀和母系家庭中的暴力,一片和谐祥和的气氛,不愧赞叹是“东方母系文化家园的最后一朵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