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论即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和综合;然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的主张。
立论的最终目的是正确地揭示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驳论是通过驳斥敌论点,证明它是错误的、荒谬的,从而证明自己观点正确性的一种论证方式。
驳论与立论一样,是一种议论和说理的方式。在进行驳论时,应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
立论的要求:
1、提出的论点要明确、准确、正确。
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表明作者的态度,提出的看法要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实际,确立的论点要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合乎科学原理和党的方针政策,反映出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2、运用的论据要真实、典型、充分。
论据必须确凿、恰当、典型,力求精练、生动、并富有时代感。不管是事实论据或理论论据都是用来确立和证明论点的依据,必须是真实的,有代表性的、充分的。
论据不可以随意编造,使用理论论据不能断章取义。在撰写论文时,应注明论据的出处。收集材料时应该分类登记。
3、安排好论证的逻辑关系。
论证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主要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推理形式把论点和论据组织起来,证明论点是正确可信的。常用逻辑推理形式有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
驳论是指通过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来确立自己的论点,驳论的作用在于“破”,即辨别是非,驳斥错误的观点,同时树立正确的观点。
立论是针对客观事物或问题,直接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其理由,表明自己的态度就是立论。换一个角度来说,立论就是运用充分有力的证据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性的论证形式。立论有时是在破的基础上进行的,“先破后立”、“边破边立”即此意。立论是议论重心,无论写什么样的议论文,都必须立论,驳斥别人的论点也是为了确立自己的论点。
立论知识点总结
立论的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过程。
立论的论点要鲜明,要正确。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旗帜鲜明地以判断句方式表示;不能用“大概”“也许”“总之”等模棱两可方式来表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论点提出的位置依常见次序:可在标题上;可在文章的开头;可在文章的结尾;也可在文章的中间;也可由几个分论点总结归纳而成。
论点和论题的区别
论题是先言他物,由他物为据引出论点。他物就是论题,是引出论点的依据。
立论的论据分为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两种。
立论的论证过程分为直接论证(摆事实归纳推理)和间接论证(讲道理演绎推理)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