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派遣制员工是什么意思(机关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劳务派遣和政府购岗哪个含金量更高?)
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占用单位一个编制,编制也意味着财政支持。通过其他正规程序(如军转)进入政府机关的人员,在所在单位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暂时不占用所在单位的编制,这也是很多单位人浮于事的原因。
但随着社会公共服务范围的扩大,2012年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基本没有增加,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资源相对不足,于是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应运而生。
今天我们就以此为主题来介绍一下这两位政府临时雇员的就业方式。
一、什么是政府购买服务岗位?
购买政府服务岗位主要是指政府通过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由财政拨款补贴。这些人与其工作或服务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事业单位或相关机构为其缴纳各种社会缴费。
这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直接与工作单位签订合同的形式,很多地方的公益性岗位也是如此。另外,很多机构雇佣的临时工大多采用这种形式。
二。什么是劳务派遣岗位?
通过一定的程序,政府相关部门向三方劳务公司支付相应的劳务费和相关管理费,三方劳务公司为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各种费用。
这种用工形式可以减少政府部门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理顺劳动关系。也是近年来应用最广泛的临时用工方式。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法人性质有很大区别。如果直接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会导致政府部门变相膨胀。
三、劳务派遣和政府购岗哪个更好?
劳务派遣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两种用工方式,无论哪种,都是临时用工方式,也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超编人员,发展空为零。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更好,但哪种方式更适合某些人。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用工模式,由于直接与所在或服务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可能更加稳定,但这种合同只是劳动协议,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合同。服务期结束后,可转为劳务派遣制用工模式或选择自动失业。
还有政府计划内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比如西部志愿者、乡村教师等。这些大多是过渡性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不适合生活。
派遣用工制度,虽然是直接与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不直接与单位签订合同,但其所在单位也与这些员工形成间接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这种就业方式是目前的主流方式,稳定性不低。
从工资待遇方面来说,这两种方式的员工工资都低于事业单位从事同样工作的员工。无论从发展还是稳定性来说都不是特别好。而且这些岗位的工作大多是机械性、重复性的,工作并不具有排他性。未来失业后,他们无法很好的过渡到其他社会企业。所以在这些岗位工作的人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可以选择去企业工作,也可以通过考试转制到有正式编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文/来源:长安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