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芙蓉区重点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芙蓉区重点人才认定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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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
在芙蓉区用人单位工作,符合芙蓉区年度重点人才认定目录,人才所在单位可申报重点人才认定。单位应在芙蓉区注册,在芙蓉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独立纳税分支机构。
《办法》所指的重点人才应在芙蓉地块内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
支持措施:
1.贡献奖励
街区骨干人才自就业之日起前三年内,每年按其年度区级经济贡献的8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重点人才符合区级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和“同类奖项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租金补贴
在长沙,没有自有住房、单位不提供房源、不享受市级其他优惠政策的骨干人才,可入住芙蓉区人才公寓,或按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在芙蓉区租房),期限为一年。
3.住房补贴
对在芙蓉区首次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且未享受市级购房补贴政策的骨干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人。如果先租后买,就要扣除已经领取的租房补贴。
4.孩子们上学。
经认定的重点人才子女将根据人才实际需求和相对就近原则,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5.配偶就业
经认定的骨干人才配偶愿意到芙蓉区工作的,其个人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由区相关部门协调并优先推荐就业。
6.亲属抚恤金。
经认定的骨干人才及其配偶的直系长辈(父母、祖父母)在芙蓉区需要赡养老人的,可协助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先考虑区内各级老年大学的教学服务。
7.身体检查
人才每2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8.政府服务
芙蓉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奖励兑现等服务。为各类人才,并为相关事宜提供助理代理服务。
识别过程:
全年进行人才认定申报,定期进行集中认定。
一、申报企业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填写申报信息,生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重点人才认定申请表》,下载打印,签署信息真实性意见,提交以下资料:
(一)重点人才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件;
(三)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社会保障保险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人才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证书或台湾省学历学位证书);
(五)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七)聘用或任用证明;
(八)按薪酬标准申请认定的,应提供近一年企业薪酬发放的财务凭证、银行对账单和个人纳税记录;
(9)符合年度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等。
二、申报单位将材料提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通过;初审合格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年度目录进行集中评审,并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评审结果。如果失败,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对不能确定的特殊情况,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形成拟确定人员名单。
四。拟认定人员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在区级媒体平台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发文,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骨头人才信息库管理,认定结果反馈申报单位。
附件:2021年芙蓉地块关键人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