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公告解读
2021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学区房”、非法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本市二手房交易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市保持从严调控的政治决心,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8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婚,离婚前原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出离婚申请,且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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