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办法,提高非在编教职工待遇
新京报讯(记者苏吉)6月14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发布《广州市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的市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700元分别调整为2000元和1800元。同时,将编外人员工资补贴比例由“不超过50%”提高到“不超过70%”,进一步提高编外人员待遇。
实施办法包括基本原则、补贴资金计算方法、补贴项目和补贴方式、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组织管理等五个部分。
补助项目有三项:一是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二是幼儿园教职工工资补贴(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除外)。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主要用于支付专职教师和保育员的工资。编外人员工资补贴比例不超过70%,具体比例由各区自行确定;第三,幼儿园生均设备费补贴。
补贴分两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的公办幼儿园和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具体财政补助标准为:集体幼儿园每生3555元,国有企业每生2000元,事业单位办幼儿园每生1800元,教育部门、机关、部队办幼儿园每生7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1700元。
此外,各区要立足全纳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对各类全纳幼儿园给予配套补助。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区确定;同时,各区配套补助总额不低于按市级补助标准规定比例确定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总额。
与之前相比,《实施办法》有哪些变化或调整?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区为各类普惠性幼儿园提供配套补助,并对各区配套补助总额提出了要求。同时,适当调整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市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700元分别调整为2000元和1800元,体现短板,促进平衡。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经费保障力度。此外,将编外人员工资补贴比例由“不超过50%”提高到“不超过70%”,进一步提高编外人员待遇。
《实施办法》自2022年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