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失业补助金发放通知

水葡萄2022-08-17  7

湖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持续更新) 湖北失业补贴申领指南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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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保,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充分认识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重要性。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的基本功能,狠抓实际、狠抓政策细化,努力扩大受益面,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及时支付失业保险金。对缴纳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工作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延长。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分阶段实施失业补贴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因保险缴费年限而减少。失业补贴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费用”中列支。

四、分阶段扩大失业农民工的保障范围。对已在《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就业、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未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其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其参保地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五、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倍。

六、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渠道。各地要优化办理程序,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方便快捷地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无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经办机构对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附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在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各地要在6月底前网上申领失业救济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贴的全国网上申请门户,并为地方政府提供全国保险信息联网核查服务。

七、有效防范基金运作风险。各地要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对困难地区给予及时救助。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做好基金测算,合理确定补贴标准,优先保障生活费。基金支持力度较弱的地区,要及时调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结构。有条件的省份要充分发挥省级调节基金的作用,支持统筹地区有序落实政策。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冒用、骗取资金,切实维护资金安全。

八、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实施的体制机制,确保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政策尽快见效。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各地在执行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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