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存款限额
(一)最高存款基数和最高存款金额
按照2018年济南市法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区划调整后)为71124元的3倍计算,2018年个人所得税税前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781元。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在上述月缴存基数内计算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允许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缴存比例扣除,最高不得超过12%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且每个单位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不得超过3306.6元。
(二)最低存款基数和最低存款额
2019年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与去年持平,分为两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户籍所在地在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单位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单位住所地分别为1910元和1730元。根据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每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95.5元和86.5元。
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